唔……好痒!好热!好重!还有……好臭! 躺在床上不安扭动的娇躯让女子身上趴着的那个男人更加得如饥似渴起来,炙热如火的眼神恨不得能在下一秒就把女子给吃了。 “真他娘的祸水啊!啧啧啧,没想到老子这辈子竟还有这种艳福!” 头好疼!整个身体像是被碾压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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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中稀稀落落的飘着雪花,一朵朵五彩缤纷的礼花绽放在高空中,给这个原本喧闹的城市增添了几分异样的光芒和色彩。也令林盼的好心情更加欢愉。 林盼拎着刚刚从商场买回来的名品男式衬衫,疾步走进公寓。刚刚进入电梯,她就忍不住的提起手中的袋子看了看,她清秀的小脸上洋溢着淡淡的幸福的笑容。虽然这件高档衬衫几乎花去她一个月的薪水,但是,她一点都不心疼,因为这件衬衫是她买给自己最心爱的男友——夏宇凡。
安国。 夜色降临,黑暗慢慢的席卷整个城市。 城市中的某一个房间内,有微弱的灯光在闪烁着,此时正坐在电脑屏幕前的女子,一脸悔恨,“啊啊啊,怎么又看完了!” 时安安,小说重度阅读者,每天都沉迷于看小说,久而久之,她的阅读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以至于现在她不是在找书就是在找书的路上。 这一本小说才几十万字,她不出三天就可以看完。 所以她一直以来就有一个梦想,如果她能够拥有一本书,书上的文字可以自动组合,这样每阅读完一个故事的时候,就会有新的故事出现。
煮爱销魂,方知世间爱与被爱的真谛。夜魅不知道什么是心,亦然不知什么是爱。突然有一天,她离开了山洞,离开了妖精的世界,一切因此不同了起来……
“说是这么说的,但是你也不可小觑了那人,毕竟是一国之君,若是像你说的这么容易,那东离国如今早已经被其它三国吞并了。”周瑾尘认真分析道。 如今钟离云澈已经是顾不得许多了,只想立刻动身去西景国找林雪幽。但是被周瑾尘拦住,周瑾尘让钟离云澈冷静,万不能因为一时冲动坏了全局。
“想让本世子爱你,得好好对弟妹!” 堂堂现代律所俏花,一脚踏空穿成了古代不受宠的世子妃,望着男人护住绿茶婊咄咄逼人的样子,楚岚冷笑拿纸笔,“和离!” 才来第一天又是掉湖里,又是作践人,这份气,她可受不了。 好不容易将包袱都收拾完了,下人看着空空如也的侯府,“世子妃这是在奉命抄家吗?” 下一刻某世子急匆匆跑了过来,“你敢从这里走出去试试!” 楚岚挺直了腰板,“试试就试试,夫妻双方过不下去,过错方有权十倍赔偿!”刚扔下话,世子飞身上马,“带球跑,你还有理了?”
“你爱过我吗?”连若曦的声音抖得厉害,那尾音却莫名其妙的扬了起来。 “从未......” 姚归那道清冽幽深的黑瞳,沉稳冰冷的声音依旧简洁而有力。 连若曦望着那深爱的男人,不禁冷笑着,滚烫的泪水在眼眸中滚来滚去。 姚归的冷箭没入心口的那刻,她掉落护城河。 这一世,她瞎了眼,看错了人。
“你这个贱人,竟敢设计本王!” 一夜欢好,清晨时分,洛雨殇却骤然惊醒。 接着,顾子墨一把撕掉她脸上的人皮面具。 “人皮面具确实制得出神入化,只是,与她无半分相像。” 倏然间洛雨殇心如刀割。 原来他知道了! 顾子墨丝毫不在乎她的眼泪,冷漠道:“滚出本王的寝殿,从今往后把面具撕了,不要再顶着她的脸。” 说完,又冷声吩咐嬷嬷,“把她身上清理干净,别留下本王的东西。” 随着男人拂袖离去,紧闭的房门隔绝了最后一丝光亮。 “呵……”
“李斌,我们分手吧。” 林妙妙看着李斌,眼中满是厌恶,李斌提着打包袋有些不知所措,脸上只剩下了茫然与紧张。 “妙妙,你别生气,我下次进屋肯定先迈右腿。” 李斌眼神殷切的看着林妙妙,为了得到女神的垂青,可以说当了她林妙妙四年的舔狗。 怎么这才刚刚交往不到一个月,林妙妙又提出分手? 林妙妙对他的谦卑完全无视。 “妙妙,你太过分了!” “我过分?李斌你自己什么样自己不知道吗?就算天底下男人都死光了,我也不会嫁给你这个癞蛤蟆!” 癞蛤蟆!舔狗! “林妙妙,你记住,你会后悔的,我是舔狗,我也会舔出来一条康庄大道。我是舔狗,我也会舔出来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好吵……” 耳边传来一阵嗡嗡嗡的声音,稀碎又模糊,沈月璃别吵得头都要炸了,心烦意乱的睁开眼睛。 “妈,我不是说了,没事别进我房间吗?” 视线清晰之后,沈月璃错愕的瞪大了眼睛。 这里并不是她的房间。 她竟然在一台马车上? 木制的马车,古色古香的装扮,以及时不时传进耳朵里驾车人的驱赶声,这一切就好像做梦一样。 怎么回事? 沈月璃狠狠地掐自己大腿一把,一阵钻心的疼痛传来,与此同时,一股陌生的记忆,如潮水一般涌进她的脑子,零零碎碎的并不连贯,但她还是清楚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竟然穿越了。 还穿成了一个打算和小叔子私奔的寡妇。 原身沈月璃丈夫是个大将军,在外出征战死之后,她得到了丰富的遗产成了寡妇。而小叔子觊觎遗产,竟然勾引她,唆使她同他私奔,想在私奔路上买凶将她忍杀害! 而原身明知小叔子早有预谋,却一心一意奔赴情郎,想用心意来改变他。 还真是愚蠢至极。
第一章、跳河 郑劲文走出家门,只见太阳高挂,照得四周金光闪闪。远处的山上枫叶红透了,正如朝霞般美丽,小鸟在树梢欢快的歌唱。他背起书包,朝着村口的方向看去。 这时,二狗哈哈大笑地喊道:“郑劲文!再不走,先生又要骂你了!” 小虎子眯起眼睛,嘻嘻笑道:“别理他!他就怕又遇到那小媳妇儿!” 郑劲文皱着眉头,倔强地扁着嘴巴。他沿着不太平整的小路走着,湖蓝色的书包随着他的步伐一颠一颠。 他渐渐往前走,拐过弯,发现前面黑压压的一群人围着一个小女孩。那个可恶的肥大的女孩,让他无法忍受。 围观的群众笑骂道:“哟哟哟,泥猪打滚!” 肥大的女孩苏宁初,身材臃肿,就像发过面的面馍。她的头发蓬乱,穿着土布衣服,跟地上的泥土一个颜色。那张脸就如同锅底一般。即使在远处,郑劲文也能看见她的鼻子上挂着鼻涕,随着她的摆动,晃荡不已,让人恶心。 苏宁初经常莫名其妙就笑,露出黑黄的牙齿。由于从来不刷牙,口气很重,所以没有人敢接近她。 有个眼尖的村民发现苏宁初脚下堆满了榛子和核桃壳,他开始起哄:“这傻子还会自己寻吃呢!她娘都快饿死了,把口粮都给她,自己倒是吃的香!” 围观的人们只知道她傻,村里的许多顽皮孩子都喜欢捉弄她,例如往她头上扬沙子或者把死蛇扔到她身上。可苏宁初居然会拿起死蛇往嘴里塞,简直令人毛骨悚然。 郑劲文对这个傻子最害怕,然而偏偏村里人总是拿他和苏宁初开玩笑。今天他起晚了一点,没想到就碰上那个肥妞在路上又捣乱。
锣鼓喧天中,城门中热热闹闹的,无论是贩夫走卒,还是市井小民,都停下来眼巴巴的瞧着这近填满整个街道的红色长龙。 “这孟家当真是好气派呀,就这排场,我们临淇城里再找不出第二家了!” “难怪那丑女柳沐涵,宁死也要嫁给孟家二少了。” “可惜啊,死也白死,人家娶的可是知府千金。怎么会喜欢她那个丑八怪!” 说起那个丑女,街道上的人哄笑声声。而原本应该已经死了的柳沐涵,赤着两只脚,一身素白的在人群中张望。 一穿越就被人从棺材里刨出来,柳沐涵表示也是没谁了。要不是那群盗墓贼,她还得在里面憋死。
“菩萨保佑,思思,思思,我的孩子……” 房间中静得可怕,只有这不绝于耳的哀求声。在一个破旧的床上,躺着一个肥胖的女孩,突然她的手指微微动了一下。 “我……还没死吗?”莫熠猛地睁开双眼,眼中充满惊讶和疑惑。 莫熠一直热爱旅行,她游历了半个地球。在她模糊的记忆中,上一次旅行是去美丽的大堡礁。回程时,她和同伴们乘船经历了一场海啸。几十米高的巨浪如同围墙般压过来,船上的人无一幸免。 “这大概就是死亡吧……”莫熠想着,眼前一片漆黑。 她迷迷糊糊地环顾四周,见到了自己所处的狭小、阴暗、卑湿的房间,屋里弥漫着一种刺鼻的臭气。她无法想象这样的房子竟然还住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