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沐,你在磨蹭什么?”我正在穿外套,师父已经有些不耐烦的催我了。 “来了来了!”抓起桌上的资料,我就连忙走出办公室,跟师父一起朝着法医室走去。 我是一名即将从警校毕业的学员,这是男女比例10比0的警察类别。我师父是一名老刑警了,他有些看不上我。按照他的话来说,就是他干了20多年刑警了,头一次带女徒弟。我知道他瞧不上我,但是我必须要当刑警!为了安稳度过实习期,只要是师父下达的任务,我每次甚至比同期的男警员完成的更好。 唯独一个例外。法医室,绝对是我的一生之敌。 师父刚带我走进了法医室,秦法医就扭头冷眼看了一眼我和师父,大夏天的,竟让我觉得后背一凉。 人到齐了,就该上菜……上尸体了!
叶辰身体微微一愣,他被仙人跳了?车内,少妇眼神一改之前媚态,反而露出一股冰冷,她手中握着一把刀,死死的架在叶辰脖子前方。“呵,就你这种破乞丐还想我给你服务?也不看你配不配!” “识相的,把钱交出来,否则我就喊你非礼,车外头可不少人呢!”少妇用刀刃抵着叶辰脖颈,低声威胁道。威胁完,少妇嘴角勾出一道笑容。根据她以往抢劫的经验,过几秒,叶辰肯定会交出钱财。可下一刻,她却双眼瞪得老圆。只见叶辰一只手紧握短刀,旋即右手猛地一抽,将短刀扔在车底。
听村里人说,我是我娘下葬的当天在棺材里生下来的,那天正好是清明节,所以父亲就让我随了母亲的姓,给我取名叫祝清明。 我还听村里人说我这种在棺材里出生的人被叫作棺材子,命很硬,十有八九是活不过十岁的。 打我懂事起就无所次的问过我爹,每次他都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告诫我不要听村里人瞎说,渐渐的我也不那么在意了。 我八岁那年,突然生了一场怪病,不吃不喝,高烧不退还说胡话,村里的人都说我这次怕是逃不过去了,可我爹却老神在在的把我一个人丢在家里出了一趟远门。
在繁华的都市里,存在着一个似乎格格不入的小破屋。在这里面,住着一对男女,他们在这慢节奏地过着相当普通的日常。 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叮叮叮……”闹钟的响声打破了这里原来的寂静。 “傻瓜,起床上班啦!”赤雪匆匆起床,“再不起来就迟到啦!” “你才那啥……今天星期天!”萧雨轩吼完一头扎进被窝。赤雪一脸的木然,不过很快转回兴奋:“对了,今天是我生日!”
“芊芊!”一个留着齐刘海的卷发女孩向着坐在电脑前的夏芊芊走了过来…… “干嘛?没看老娘正忙着了吗?”夏芊芊看都不看走过来的女生一眼,眼睛直直的盯着电脑的屏幕,右手控制着鼠标,左手还在键盘上不断的敲打着,整个人保持高度戒备的姿势,好像遇到了什么大麻烦一样。 “你怎么还在打游戏,早饭还没吃呢!”卷发女孩不满的看着盯着屏幕的夏芊芊,眼睛里面满是担心。
冬去春来,江南云山之颠,似乎春天来得比其它地方更早一些,一望无际的草原,繁花锦簇,万紫千红,争妍斗丽,散发出浓烈的花香,使人有心旷神怡,无拘无束之感。仰望不远处群山起伏,大雪初溶,白湅仿如千万条银龙,射向碧绿的潭水中,如万马奔腾般向山下飞驰。其中夹着‘叮叮当当’的冰块碰击之声,加上百鸟齐鸣,好一首天籁之音。令人顿觉虚无漂渺,仿如置身在逢莱仙境之中,忘尽人间苦恼!
山东诸城的一家小茶馆里,天南地北的人来这里胡侃,最近说的最多的也最传奇的无非是鬼眼唐朝,传闻此人年轻时做过摸金校尉,天生有一只阴阳眼,百鬼不侵,下斗盗墓得心应手,一生中摸过的冥器比一般人吃过的饭都多,可谓风光无限,可是在一天夜里,他却无缘无故的失踪了,有人说在他家的上方亲眼目睹有一条金龙徘徊,劈下了闪电,是盗墓太多遭报应了,也有人说,他在墓中盗出了一枚长生不老丹,吃掉以后得道升仙了,每次听到这些,我总是摇着头苦笑,他们说的都不是真的,没有其他人比我更了解唐朝了,因为,我就是唐朝。 ……
花落凡尘莫寻依,楚天云瑶绕迷城 现世凄凉 又是一季炎夏,又是高考前夕。这个时候不只是空气闷热的让人透不过气来,更让人压抑的是到处弥漫着紧张的气息。 青蔓一中的校园里一个人影都没有,所有人都在教室里埋头苦读,学霸们在突破,学渣们在临时抱佛脚,只有一个人,例外……
"下面有请国际著名新星歌手白依梦小姐为我们演唱<一眼万年>!"主持人激昂的声音回荡在演唱会广场内。 然后我穿着一身时尚最流行的紧身连衣裙,蹬着一双15公分的水晶高跟鞋,披着一头烫着大卷的棕色长发走向舞台。全场愕然,好一张绝世容颜。哈,没错本小姐正是白依梦。一曲完毕,我将s。h。e声音演绎的淋漓尽致,全场掌声一片,惊叹不已!
宋仁宗年间,国家太平,边境安定,经济繁荣。史称“仁宗盛治”。 *** 九月初一。思远县。 思远县是靠近苗疆的边陲小城。 这个县城虽然靠近边陲却因了无战事,反倒成为了各国商人来往的重要商城,说大不大的规模却十分的繁华。 县官姓卢,四十岁上下,微胖的体型让人一眼看去如同面团一样,虽然有些糊涂却也算得上是一个好官。但是若真的谈起这个县城第一个被提及的却是另一个人——捕头沈括。
每日紫气东升之时便是墨羽修炼之时,五岁时听老头子讲习武的人多么厉害,多么让人羡慕……。 他丛此也迷上了习武,八岁那年老头教给了他一句口决,说是能让他变厉害。八岁开始修炼,七年来从未间断,但是一直没有突破灵士!但是他从不放弃,性子里的那股子倔劲堪比“天阶灵技”。 随着口决运转,天地间的灵气也在向他缓缓聚拢,吸收着灵气,但他也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不知在体内灵气饱和时继续吸收灵气会怎么样?估计不会太差,应该很有趣吧!”
Justine’s法国餐厅内,一张瓜子脸、梳着韩式盘发的苏月白,一身白色雪纺高腰褶皱裙,端庄娴静地坐在餐位上,淑女非凡。苏月白看了看粉色手包中手机显示的时间,不禁有些焦急。只与约定的时间相差几分钟,一般绅士不都应该提前到的么? 算了。苏月白心底自嘲道:自己不过是个在网上同网友搭讪,让其在高档场所消费来抽取提成为生,冒充名门闺秀的“淑女混混”而已,又能有什么资格去埋怨这次的倒霉蛋。不过话说回来,倒霉蛋多花心,这样想还稍微舒坦些。
一明渊一百三十七年,墨国。 清冷的风从敞开的雕花木窗中翩然而进,屋内的火盆中,冷风吹着炭火忽明忽暗,偶尔竹炭劈啪作响,宝石镶嵌的香炉内,丝丝袅袅的香味缓缓飘散,原本该是宁静温暖的场景,却敌不过窗外激烈的厮杀。 兵器碰撞,箭矢破空,白色的暮雪被滚烫的鲜血浸染开来,斑驳的痕迹残忍的打乱了这奢华的庭院,喊杀声此起彼伏,空旷阴霾的天际,是染血的荒凉。
十月初的天气,夏天的尾巴轻轻扫过这一个江南小镇的烟云,阳光透过碧绿的香樟树叶子撒下一地的光圈,映着青石板凹凸不平的地面,那光圈翻起褶皱犹如一袭轻纱被风吹扬开来,很快就落满了大街小巷,像是历史巨轮划过残留下来的黄沙,迎着艳阳闪着光芒。
暗,仿若万丈深渊张开血盆大口,又似一张铺天盖地扑散开来的罗网般的黑暗,蚀骨而幽深。 漫长的布帛于风际猎猎作响之音,流水在身侧潺潺奔走之声,以及那在风中撞击的铜铃声,这究竟是哪里? 伸手不见五指,若水的眼前是一片的浓墨,让她分不清是自己淹没在了黑暗之中,还是这漫天的黑暗同化了自己。鼓起勇气向四周张开双手,抓到的却是一片的虚无,心猛地一抖,有什么呼之欲出。
“铛!”清越的钟声响彻肃静的古寺,古寺四周种满松柏,苍翠欲滴。被钟声惊起的鸟儿扑棱着翅膀,哗啦啦地飞去了另一处枝头。 清风带起古塔檐角的铜铃,发出声声脆响,少女如玉般洁白的大腿正裸露着骑跨在镂空的护栏上。 “阿弥陀佛!”扫塔的小沙弥看到此景,大骇道:“女施主,快些下来,那栏杆之上是去不得的!” 少女闻声,伸出去欲摘桃枝的纤纤手臂便停在了半空中,诧异地扭转脸来:“为什么?”
春来时江水绿如蓝。 风剪了杨柳氲河面。 竹篙推扁舟入画卷。 烟雨画江南,桃花映人面。 青石板小桥十三阶。 孟河花灯烂映天边。 愿为君数尽千百盏。 中天明月满……
“你可以去死了!” 腰间突然一凉,转头看到的是那张最为熟悉的面孔,姣好的脸上写着得意的笑容以及恶毒。 感觉到匕首在血肉里搅动,可是却都不比这心痛的感觉。 “若是你死了,我就是这云罗的第一人了,叶墨,你是我最好的姐妹,所以定会成全我的,是吗?” 下一刻,腹部被踢了一脚,叶墨看着那越发遥远的米黄色风衣,心里却没有半点悲喜……
生死相随,不离不弃! 生生世世,永不相负! 这是一段超越生死,跨越千年的爱情。 在海外的一个山清水秀的孤岛上,有这么一家人,他们远离江湖仇杀,不理官场是是非非,一家人天天开开心心的在一起。 “一剑飘飘,一声笑傲,浮世滔滔人情渺渺,一剑飘飘,一身笑傲,传一曲天荒地老。共一生,远山高,正义不倒,会盟天下英豪,无招胜有招,英雄肝胆两相照,江湖儿女日渐少,心还在,人去了,回首一片风雨飘摇”
上古洪荒,开天辟地,天地顿生,四方巫神,为了使得这洪荒得以封印,还天地人间安宁,女娲以其大地之灵造四把神剑以剑封印,终是还人间以安宁,平和! 借助女娲的大地之灵,在混沌初开时,以北方生灵玄铁打造的天问剑得以镇守北方;再以东海深水万年寒冰造一水寒剑镇守东方;再用南方雾山千年的雾灵注入那炼剑炉中得一短剑凌虚剑;再有西方高山的雾凇取其精妙之处,选其树干造一木剑名为雪霁。以此四剑镇守四方使得洪荒得以平息,妖灵自然也就随之销声匿迹,人间得以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