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拴子,原名王二狗,来自冷底村。因为从小爱玩把命险些丢了,所以在我七岁那年把我名字改为了王拴子,希望把我的命牢牢拴住。 我现在身上的怪事和改名的事,要从七岁那年说起。
“六十五个地球年,已经过去了。” 曼沙拉丁闭上双眼,眼前浮现出银河联盟使团大使的笑容,就像此刻吹拂在他脸上的凌晨微风。
我上高三的时候,父母看我学习跟不上,特意把我转到城里读书,因为宿舍没有空床铺,他们又不放心我租房子,我只能暂住在堂嫂家。 堂嫂长得很漂亮,皮肤白净,胸大腿长,穿衣打扮也精致,虽然我是她名义上的小叔子,可她总把我当外人看,来的第一天,就警告我,要守规矩。
那是在我大学生涯中,一个深刻到骨髓里的记忆。 那个清晨,阳光微弱,空气中弥漫着新鲜而又湿润的泥土味,我和几位志同道合的伙伴,以及我们深受尊重的解剖学老师吴教授,踏上了这场充满期待和梦想的野外露营之旅,完全不知道,命运早已暗中设下了陷阱。
时瑾,是一生的时瑾;却不是别人的时瑾。 他,一个大学毕业生,原本是打算一直在岁月中蹉跎摆烂混日子,可是那天晚上,他的好兄弟告诉时瑾,前女友要结婚了? 于是,当天晚上时瑾心情非常不好,于是在酒吧中一夜颠倒疯狂直到第二天。 他的工作没了,也是在这个时候一个美女姐姐告诉他,怀了他的孩,懵圈的他又迎来了一个冰山美女房客。 故事从这里开始,而他的命运也是从这里开始转动……
派出所内,女警们的目光不自觉地被他吸引,窃窃私语中充满了对他的赞叹与憧憬。 “看,那就是何笙,他的帅气真是无与伦比!” “他的颜值完全可以直接出道成为明星,真是浪费了这张脸来做警察。” “我敢打赌,他绝对是我未来的梦中情人!” “你们有没有觉得,何笙比那部新上映电影里的警察男主角还要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