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焕新接到名叫张燕的女人的报警,立即赶到了她家中。作为布林市公安局的一名资深刑警,陈焕新明白处理失踪案件必须争分夺秒。 张燕是一个55岁的中年女人,脸上布满了焦虑和疲惫的痕迹。她一见到陈焕新,眼泪就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警官,您一定要帮帮我,我的女儿张新颖失踪了!"张燕哽咽地说。 陈焕新扶她坐下,递给她一杯水,尽量用柔和的语气安抚她的情绪:“张女士,您先不要急,慢慢告诉我具体的情况。您的女儿是什么时候失踪的?”
我叫陈可新,十八岁那年被拐卖到云南边境的一个的小山村,苗圃湾。 我被卖给了一个叫杨远航的男人,他是一个哑巴,人很老实,但我脾气很暴躁。 他每次想和我做那事,我都会愤怒的吼回去,“滚!别碰我!你个死哑巴!” 每当这个时候,他也只是尴尬的傻笑着,有些不知所措,因为说不出话来,他总会做一些很笨拙的事情来讨好我。
在五一假期前夕,母亲忽然来电,声音透过电话线传来家乡的乡音,告诉我她为我物色了一位姑娘。她说得急切,希望我能抽空回家见个面。起初,我对此并不上心,然而,当母亲将那位女孩的照片发至我手机时,我被那照片中的女子深深吸引。
我叫沈冰。 有时候我真想逃离这样的生活,天天对着一群土豪大款阿谀奉承,让他们心甘情愿的把money塞进我的腰包。我总有一种莫名的负罪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厌倦了,但却无法摆脱这样的生活。 这种生活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已经不记得了,当别人在明媚的教室里读书的时候,我却被逼着学习那些看着就恶心的蝌蚪文,天天耍着桃木剑在院里子哼哼哈嘿,现在想起来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很二逼。
深夜的寂静中,我独自对着电脑屏幕,思绪飘渺。刚刚赶完的稿件已经通过电子邮件消失在网络的另一端,而时钟的指针无声地滑过了凌晨一点。尽管身体疲惫,但睡意却迟迟不来。于是,我开始在QQ上漫无目的地游走,打开一个又一个群聊,寻找着或许能吸引我的夜谈话题。
在莫德里市,一条条交错的交通要道犹如人体中密集的血管,不断地输送着城市的养分。每座城市都仿佛拥有生命,它们有着独特的思想和风格,就像人类一样。有些城市如春风拂面的江南小城,有些则如大漠孤烟的西北城市。 在莫德里市,有一座遥远而熟悉的城市,它的特点是孕育了丰富而奇异的各种怪谈。这些怪谈在城市中流传甚广,其中有一个为莫德里市人所熟知。
“恭迎鬼王回城!”一众恶鬼屏息跪于殿内。 铺展的红毯于殿上的宝座直延伸至殿门外,宛如一条滚长的血色长河,鲜红,诡异,残忍。 一抹血色踏入殿内,与脚下的红毯融为一体,仿佛她生来便于淋漓鲜血中塑成如今的模样。 一袭浓色红袍的她缓步踏入穆声殿内,一步一步,分明毫无声响,却无端地令那些伏跪着的恶鬼随着她踏出的步子颤抖身躯。
悠悠的光晕悬在雪白的天花板,寂寞的医院宛如一座空城,夜雾里仿佛鬼神游荡,冰冷的空气中混合着福尔马林的气味,让人没来由的感到一种惊悚、恶心的寒意,仿佛随时能看到死尸,在那恶心的伤口里溃烂。
唐无验做了一个噩梦。 梦境里的黑暗诡异压得她喘不过气来,身后黑雾紧紧跟着。 雾里若隐若现的黑影追赶着她,不能停,被抓着就会死,只能没命地奔跑。 汗水湿透了床单被褥,唐无验摔倒了,身后的黑雾已经笼罩住她的双脚,脚脖子被一双手无情地拖拽,试图把她拉进无尽的黑雾。 唐无验瞬间惊醒,额头还冒着细细的汗水,手脚非常的冰凉。 汗水裹着被褥的热气让她喘不过气,床头柜上一盏小台灯亮着微弱的光。
屋内,锦幔低垂,空气中弥漫着金兽瑞香的芬芳。这股香气却掩盖不了酒精的浓烈和血腥的冲击。周一静还未睁开眼,便感到一阵强烈的恶心,伴随着头痛欲裂,几乎让她无法忍受。
昏暗的地下仓库,回荡着“叽叽叽”的细微叫声,唐雅放缓脚步,尽量压低皮鞋可能发出的脚步声。 “大家小心点,这里不对劲!” 危险还没来,就先预判,不知道是不是法医的通病,但…唐雅并不是单纯的预判,而是因为,她的鼻子。 鼻翼微微抖动,唐雅强忍着想要打喷嚏的冲动抬起手捂住了自己的鼻子。 “动物的皮毛…血,还有…” 易凯源不可思议的望向她,不愧是fbi特聘的法医,嗅觉都异于常人。 不过,他也确实闻到了,动物身上独有的腥臊味。 唐雅的脸色渐渐苍白,每走一步,都像是在踏进深渊。 她边走,边微微摇头,心跳越来越快,不仅仅是动物的味道,那一股熟悉的甜腥味她绝不会弄错。 猛地停下脚步,唐雅拦住了易凯源。 “这里有尸体…可能还有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