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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不卖宝药

雪域神医:无双绝世 重阳 2025-01-06 11:15
第四十章 不卖宝药
  在离开夜沫的房间之后,离洛又来到了影寒的房间。
  影寒武功不错,且洞察力嗅觉都敏锐的异于常人,只是一个照面,便看出了来人是离洛。他手中的宝剑微微放向一边,起身道:“洛。”
  这个时候离洛来找他,必然事出有因。
  “寒,上次交给你的那个毁容的男子呢?”离洛曾经将与白菁一起劫持夜沫的男子交于影寒,让他找机会将他放入将军府,替自己报仇。已经有些日子了,可还没有消息,而白菁这次更是出手将夜沫推入了王熊的攻击范围。
  她,是在找死!
  “那人失败了。”
  影寒冷冷的面上,多了一份肃杀,若不是夜沫说他出手杀他会污了他的手,她早就一剑结果了她的姓名。一剑结果她,好像太便宜她了,应该要万箭穿心。
  那日在四国宴上,带上面具扮演沐云倾的人便是他。
  “那日,我助他潜入白菁的房间,却不知为何会被白菁的贴身丫鬟晚霞撞见。那姑娘好手段,先是佯装服软,后来便将他引到了一处陷阱。被抓后,便被云氏秘密处死了。”
  离洛听着影寒的话,点了点头。
  那个男人本就不是什么聪慧之人,要不然也不会被白菁利用并且杀人灭口。
  “我听说昨日,白菁害夜沫陷入险境?许不需要我去杀了她?”
  影寒说这话的时候,一身静漠。只有一双犹如黑豹般的眼睛,在黑暗中窥视着猎物,带着几分杀意。
  离洛沉吟几分,轻轻的摇了摇头道:“暂时还是不必了,既然她没死,墨香肯定会从他身上下手。”
  “墨香?!”影寒有些惊讶,一双眼睛中全是不可置信。“墨香没有死?而且,墨香怎会需要从白菁身上得到东西。”
  墨香的坠崖,当日便是充满蹊跷。
  红妆说是离洛杀了墨香,他始终不信。今日看来,墨香的死本身就是一场闹剧,一场演给其他人看的一场闹剧。
  墨香是该憎恨于离洛的吧,毕竟他曾经抢走了他的东西。
  而红妆和他,则是沐天为沐国太子谋划江山所挑出的帮手。之所以说是沐国太子,而不是离洛,那是因为当时离洛尚且不是太子。
  十几个皇子,从小就通上百上千的孩子一起,受尽最严苛的训练。或死,或残,而离洛便是那脱颖而出的人。熬过了艰辛的岁月,十几个小皇子只活下了三个,其中还有一个瞎了一只眼睛。而那几百名稚童,只活下了不到十人。
  而他们两个,便是离洛自己十个孩子中挑选出来的,最后跟随他一起,潜伏到了沧国。
  都言虎毒不食子,沐天为了沐家的江山,不惜让自己的孩子互相争斗,直至死亡。人,果然比虎更可怕!
  “墨香就是晋国太子轩辕飞羽。”
  话落,影寒的眼底又是一片惊异!
  月落,日出。
  夜沫一夜好眠。
  “沫沫,沫沫,我来看你啦!听说你的脚崴了,我特地来探病的!”
  “凤皇女,你太大声音了,我们小姐还在睡觉!”
  “她又没有成亲,怎会疲累?这个时候,该起来了。”
  “凤皇女,这,你怎么能说这样的话呢!”羞臊之声十分明显。
  “哈哈,小姑娘好没趣,不如我的沫沫来的爽气!”
  “……”
  夜沫:“……”
  门外那一声盖过一声的叫喊,就如同一大清早的集市。绿柳还让凤嬅小点声,她的音量可是好不比凤嬅低啊。
  转身开门。
  “我就说吧,你家小姐定是起来了,你这小丫头还不信。”凤嬅看着夜沫只将外衣披在身上就开了门,大大咧咧的说的道。一双眼睛还不自觉的往屋内看,似乎想看看里面有没有男人。
  ……凤嬅还当自己是她?在卧室里面藏了人。
  这里可是沧国,她若是这么做,一定会被抓去浸猪笼。
  绿柳看见自家小姐只将外衣穿戴整齐,甚至连腰带都没有系上,连忙去替她整理衣服:“小姐,你怎么能只穿这样就出来了呢?”说完,还不忘看了看凤嬅带来的美貌男子,一脸防贼的表情。
  那名男子正是当日在四国宴上见过的男子,凤嬅叫他小三儿。其实小三儿本名为玉三郎,是凤嬅的结发夫郎,小三儿是凤嬅为他娶的昵称。当凤嬅将这件事得意洋洋的跟她说时,她只觉得满脑黑线。
  她差点以为这小三儿是凤嬅的第三个侍郎呢,这个三字,就是数位编号。
  四国宴散去后,夜沫还替凤嬅开药的时候,他还偷偷的要了一方补身子的药,想要乘着这次于凤嬅远行要个孩子。
  这种事,夜沫不能私自做主,于是看向凤嬅。
  凤嬅遥遥的冲她微微点头,用口型说道:“给。”
  事实这凤嬅看似大大咧咧,实则心细如尘,她似乎早已明了他的想法。
  在凤国,女子应允为男子添丁,便是极大的恩惠。就如同沧国,有孩子的皇妃则个个扬眉吐气,没有孩子的往往晚景凄凉,无枝可依。
  若是这个小三儿,真的可以有自己的子嗣,那么他以后的日子必然会一帆风顺。
  此刻,那小三轻轻的别过头,不去看夜沫。一张白皙的俏脸,比凤嬅的大红衣裳还要艳丽,那眼里,尽是羞怯。
  凤嬅哈哈一笑,对绿柳道:“我们家小三儿可不是你们沧国的老爷们,纯的很呢!我还没说你们家小姐轻薄了我们家小三儿,你反而还怀疑我们家小三轻薄你家小姐。”
  夜沫看了一眼那男子含羞带臊的眉眼,真的好像自己轻薄了他一般。
  只能说这凤国的男子,比起沧国的女子更加小家碧玉。
  将凤嬅和小三迎进屋内,自己站到屏风背后整理干净,走了出来。
  “沫沫,赶快给我讲讲昨天狩猎场究竟发生了何事?听说有王熊暴乱,是不是真的,本来以为是无聊之极的宴会,我就没有去的说!还听说,你最后身临险境,究竟是什么情况啊,快说说……”
  凤嬅一副兴趣浓厚的样子,一股脑的坐在了夜沫对面的位子上,想要听她说个明白。
  正倒茶回来的绿柳,听见凤嬅说到身临险境,气就不大一处来。她兴致直,口又快,将茶杯端到凤嬅面前后便说道:“什么身临险境,还不是三小姐推了我们家小姐一把。”
  “三小姐?那个三小姐。”
  凤嬅结果绿柳递来的茶,刚刚掀开茶盖,就嗅到满满的玫瑰香。泛着微微红色的茶水,饮下一口唇齿留香。
  绿柳听见凤嬅问道,就回答道:“就是将军府的三小姐啊,是我们小姐的姐姐。她可坏了,总是欺负我们家小姐。”
  她一早就觉得这凤皇女格外亲切,在四国宴上还帮着自家小姐说话,没由来在她面前就特别自然。跟着夜沫时间久了,胆子也大多了。
  于是她代替夜沫,将狩猎会上的所有事情都说了。当然,省却了自家小姐暗自恶整徐家小姐的事情,只说她突发病症。
  说道白菁,凤嬅有了点印象,就是那个长的像朵牡丹花一般,却没什么气质神韵的女子。在四国宴上,就是她将夜沫推上了舞台。好像还是沧国的帝都双姝,这眼光?难道这沧国的男儿,尽是耳聋瞎眼神昏之辈吗?
  其实但是那个情况,谁都清楚,那白菁只是想要拉夜沫下水。
  这王熊事件,已经不能算是欺负了,根本就是谋杀。
  “有此姐姐,不知该说幸还是不幸。”
  凤嬅摇头,刻意摆出一副非常高深的模样。
  夜沫听见她如是说,不由挑眉:“好,我可没看出好在哪里。”
  “乱世出英雄,你在逆境中生长,当然比一般人更加坚韧。也许没有那些挫折,你也只是这沧国一个没趣的官家小姐。”凤嬅扬了扬手中的茶,继续道:“沫沫,你这里的茶水都比别的地方好喝。”
  她说的没错。
  若不是白薇在将军府里饱受不公平待遇,最后还被逼的跳下假山而亡,那么她就不会来到这个世界。而这个世界的白薇,依然是一个躲在荷苑,默默无闻唯唯诺诺的四小姐。
  这些话自己知道就可以了,于是岔开话题说道:“你这次来将军府就只是为了来看病。”
  凤嬅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看了小三儿一眼:“其实,自从你上次为小三儿配了一记药吃了以后,小三儿在那些方面已经好很多了,而且不会消瘦憔悴。我在想,有没有什么适合所有男子吃的这种宝药,我想带一些回宫。你知道,我的夫郎比较多。”
  夜沫:“……”
  绿柳遮住眼睛往后退了一大步,就好像听见了什么可怕的话语,还惊叫一声:“呀!”
  她怎么能说这些呢?
  叫完以后,连忙去捂住夜沫的耳朵,自家小姐可是没有出阁的大姑娘,怎么能听这些话!
  就连小三儿,也是一脸娇嗔的看着凤嬅,好像在怪凤嬅为什么当着他的面,说这些话。
  夜沫扒开绿柳捏的她耳朵疼的小手,往日万分给力的大脑竟然有些当机。
  宝药?
  夜沫脑袋有些疼,她想不通,凤嬅竟然将她当做卖没有副作用增加男子床上能力的药的药商了。
  夜沫轻出一口气,一脸无奈的说道:“凤皇女,我真的不是卖宝药的。要想完全没有副作用,这药真的要因人而异!但是,若是凤皇女真的需要,你可以帮诸位夫郎的情况告诉我,我可以帮你研究研究。”
番外 前尘孤寒(上)
  什么是幸福。
  从我记事那日开始,我便觉得能吃饱就是幸福。
  那一年,我大概十岁。
  说是大概,因为我也不知道自己的年龄。以前的记忆不知为何,都不存在了,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为何会独自一个人倒在一条偏僻的小巷子里。当我走在街头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只有一个人。那时候,有过一个好心人捡到我照料了些日子,但是他们有了孩子以后,便毅然决然的抛弃了我。
  我被丢掉的时候,还是没能够想起自己的名字。
  其实我不怪他们,我亲生父母都可以抛弃我,那么他们会抛弃我实数正常。相反,我还很感谢他们,若不是那些日子的照料,我甚至可能活不到现在。
  转眼,便一个人在大街上游荡了五年。
  萧索的长街,耀眼的霓虹,都跟我没什么关系。艰难的走在平坦的水泥路上,只为找寻一席安生之所。
  我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父母是谁,我总是游走在各个大街小巷,需找别人抛下的一点残羹剩菜。路过的人都会用异样的眼神看我,或轻蔑,或戏谑,或者是同情,但是却没有让我生出任何感觉。
  在这样暗无天日的地方,我只有一个信念。
  那边是——活着!
  那一日,我运气很好,遇上了一家打烊的面包店,他们正准备将卖剩下的处理掉。剩下的也只是些快要过期,或者用不上的面包片,但那也足够我一顿餍足。那家店的店长是个肚子滚圆的胖子,经常在没人看见的时候偷偷抽烟,每次看见美丽的姑娘经过面包店的时候,一双眼睛总是不规矩的乱看。
  他看见我满眼渴望的看着面包,满眼轻蔑的说道:“想吃?只要将我的皮鞋擦干净,我便将剩下的面包都给你。”
  他的态度嚣张的让人恶心,我却没有办法拒绝。
  我已经一整天都没有找到东西吃了,在这个寒冷的冬季,衣着单薄的我很可能就这样沉睡过去。
  淡淡的看了他一眼,便依言替他擦起了鞋子,用我的衣袖。
  其实,他的皮鞋一点都不脏,甚至比我的衣袖还要干净。他如此做,只不过为了羞辱我,为了显示他高我无数等。
  他叼着烟,倨傲的看着我,在我小心翼翼擦拭鞋子的时候,将烟头狠狠的摁在了我的肩膀上。衣服不厚,烟头的灼热很快穿到了我身上,我痛的挺住了手,却不敢看他。
  怕我愤怒的眼睛被他看见,怕他不肯讲那带剩下的面包给我。
  “晦气,小兔崽子看你把我的新鞋都抹脏了,呸。”
  胖子厌恶的看了我一眼,轻啐一口吐沫,又看了看皮鞋,转身就要走。
  我不在乎他弄坏了我仅有的过冬衣衫,也不在乎他骂我小兔崽子,但是不能不在乎关乎我性命的食物:“说好的面包呢?”
  男子一脸凶狠的恶笑,指了指自己的皮鞋:“就擦成这样你还想要面包?行,我给你!”说罢,他一扬手将那塑胶袋抛出很远。
  灰黑色的面包袋,在这样暗沉的夜里原本是不容易让人看见的。而我却觉得那袋子会发光,那优美的抛物线条,甚至比天上的流星更好看!
  我急忙追了过去,就如同离弦的箭一般,真不知道,我饿着肚子都还能有这样快的速度。急切的撕开塑料袋,就开始大嚼特嚼。
  味道是什么,那个时候我根本没有去体会过,因为不管吃什么,我都会觉得美味。因为只要能够吃饱,就够了。
  黑暗中,无数眼睛却投了过来。
  这个城市里,落魄的人当然不止我一个。那些游走在大街小巷,穿着破烂的人,无处不见。尽管我死死的包住手中的塑料袋,却任然没有保住它。
  他们都是有组织的,经常围在一起讨生活。中间的那个穿的虽然破烂却也是最厚实便是老大,他体型健硕,跟他打架一准吃亏,所以弄到了好吃的基本都是他的。
  接下来,便是一阵拳打脚踢,就为了让我交出手中的那一袋干面包。冬天一到,大家都不好过,以为天气冷了,所以需要消耗更多的热量,肚子就会饿的更快。
  最终我被打的遍体鳞伤,嘴里还不忘尽可能的多吃一些,那包在嘴里的食物,隐隐透出血腥的气息,我知道,那都是我的血。
  在那些人离去以后,我仰躺着,看向星空,嘴里还不忘咀嚼着我用伤痛换来的最后的食物。
  这次,伤的有些重。
  天,好冷。
  嘴边,一直冒着白气。我尽量的闭住嘴巴,希望可以留住这些白气,不忍心看着体内的温度就顺着这些气体慢慢流逝。
  眼皮有些沉,也许,我熬不下去了。
  唇边扬起一丝苦笑,却没有太多情绪。
  死,不过是解脱。
  就在我视线越来越模糊的时候,一个白色身影出现在我面前。那纤尘不染的颜色,我还以为自己已经去到了天堂!
  “我可以救你,给你东西吃,给温暖的地方住,但是我需要你为我签一份协议!”
  我原本已经涣散的思维,在听见有东西可以吃,有房子可以住的时候,又开始凝固起来。我尽量让自己清醒,想要看清楚面前之人的样子,却只看见那眼镜玻璃之处,一闪而过的寒光。
  “签,还是不签?”
  他又重复了一遍,似乎已经失去了耐性。
  “签!”
  我没有问那是什么协议,也不在乎是社么协议,有吃的东西,又有住的地方,那便是天堂一样的存在。就算是很快就会死,也好过现在立刻就死!
  再次醒过来,已经躺在一个纯白的环境里了。就好像一场雪,掩埋了一切的一切,包括这里的阴暗和罪恶!
  后来我才知道,我签的那份协议,是关于一项药物试验的。是一种新型药物,用于开发人的大脑机能,名为DOV。
  在那里,我有了自己记忆中的第一个名字,十三号!
  一起参加这场试验的,有十八个孩子,大多都是贫苦人家的孩子。那些孩子中,只有一个是特别的,因为她从来不会大哭大闹,也不会拒绝吃药。
  DOV是一种副作用特别严重的药,只要吃下去,就会让人痛苦难当。我是受过苦难的人,自然不会在乎这一点点痛苦。
  可那些孩子不同,也许在他们来之前,还是家里的宝贝。即使日子清苦,父母还是将他们当做了最疼爱的宝物。
  他们大哭大叫,只为拒绝吃药。可是,这又如何,换来的只是被打,被训斥,然后强行灌了下去。
  我不知道那个女孩是聪明,还是不在乎。
  她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就好像我最喜欢的公园里的那个喷泉水。我总是晚上去那里,看着月光在水上微微清荡,特别漂亮,就好像她现在的眼睛。
  静谧,清澈,却又闪着耀眼的光辉。
  药物的计量不停加重,越来越多的孩子倒下了。有的发疯,有的死掉,其实我也有一个很强烈的副作用——头痛。但是我却一直隐忍着,不敢让他们发现,我怕发现以后会被他们当做废品处理掉。
  后来,人数越来越少,我们便被分到了同一个房间。
  我们偶尔会聊上几句。
  我叫她七号。
  她很善良。她之所以在这里是因为她的爷爷病重,为了能够挽救自己爷爷的性命,才会签下那份协议。
  不像我,只是为了自己。
  她的生活比我多彩很多,我很喜欢听她给我讲家乡的故事。
  满眼的油菜花,清澈的小溪水,还有酸酸甜甜的野山楂。她说,食物都是有味道的,想我这样狼吞虎咽的吃东西,不叫吃东西,只是填饱肚子。
  她说,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很多好吃的东西。在她的记忆中,他们家对染清苦,但是她的爷爷总是想着办法为她做好吃的食物。
  在她心里,好吃的东西已经从食物的意义升华了!那是她的爷爷对她的深深的爱,是爷孙两个浓浓的深情。
  这种感情,就像一颗看不见的太阳,温暖着我的心。原先的我,因为两次被抛弃,颠簸孤苦,已经对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不抱期待。
  骨肉之情尚可泯灭,何况其它。
  但是,她让我看见了希望。看见了活着走出这间实验室以后,走入美好的未来的希望。
  如果有一日,我能够活着从这里出去,我希望能够为她做各样美食。她说过的,或者没说过的。
  但是,我却没有熬到出去的那一日。
  最后一次注射DOV的时候,我死掉了。
  我看着她含着泪水的眼睛,还有握紧我的手,我拼命的告诉自己“一定可以活下去。活下去……”不论我有什么样的梦想,都只有活下去,才能完成。
  可惜,上天从来不会怜悯任何人。
  在那点点泪光中,我能感觉到,那双柔弱的小手一直握着我的手,直到我完全失去了意识。
  我从未想过来世,所以我更未想过自己还会醒来。
  醒在一个没有她,没有实验室的地方。
  那日,模模糊糊的睁眼。原本以为自己熬过了最后的试炼,却不想是来到了另一个地方,换了另一个身份。
  古香古色,留着长发的男人,那都是曾经见不到的东西。
  当我看见那木头做成的栅栏,我也大概清楚了,我不过是从一个牢笼,跌进了另一个牢笼。
  过了没几日,我便在想,幸好她不在!
  因为这里是一个比白氏研究所更可怕的地狱!
番外 前尘孤寒(中)
  这里的生活,该如何去形容呢?
  应该就是适者生存吧!
  每日都会有带着铁头套的黑衣男人来教习武功,他的手中,是一条长长的棕色皮鞭。结实的皮鞭,经常沾着盐水,抽打在我们身上。
  他总是扬着鞭子厉声说道:“让你们好好跟着我学,是为你们好!否则不知道哪一天,便死的尸骨无存!”
  他说的话,一点没错。
  因为在高强度的训练之后,便是犹如修罗地狱的竞技场!谁学到的功夫最多,运用的最好,便可以先一步制伏别人,然后活下去。
  或许是我受管了苦痛,又或者DOV的开发真的有用。我学习东西的能力,比一般的孩子快上许多,我也总是能够在赛场上胜出。
  我不杀他们,总是在制伏那些与我一般苦命的孩子后,就罢手。
  但是,那一次却差点要了我的命。
  那日竞技场上,我制伏了我的对手,已经算是胜利了。
  他一张惊慌失措的脸,可怜兮兮的看着我手中主宰者他性命的匕首。他非常年幼,脏兮兮的小脸上五官尚未明朗;眸色深沉,水润中带着几许潋滟。尤其是一双嘴唇,颜色暗淡,犹如冬日即将凋零的鲜花。
  裁判宣布了结果。
  我一如既往,丢下匕首就要下台。
  忽然间,一把犹如灵蛇般恶毒且凌烈的匕首直直的插入我的后背。一回头,便看见她嗜血万分的眼神,那一刻,我知道,他是非常想要杀掉我的!
  “你去死!”
  我当然知道他为什么要杀我,因为在竞技场上落败超过三次的下场也是死。
  即是说,我不杀他,他也会被那些铁面人杀掉。而且,落在他们手中,往往比在竞技场上死掉更为悲惨。
  我曾经见过一个残破无比的尸体。
  那赤裸的身躯,全身血淋淋的口子,除了一张脸,基本看不见完好的肌肤。他的眼睛瞪的老大,是满满的恐惧与怨恨,只是因为已经死亡,那原本该有的光泽已经不在。而且他的下身,正涓涓不断的淌着血,那时不知为何,现在却是明了了。
  我因为自己不想杀人,却害得有些人得到了更加悲惨的待遇,或许这一剑,我该受!
  我咬着牙动作,一个旋身,飞起一脚踹向了他的脑袋。忍着痛,生生拔出插在背后的匕首,顺势贯穿了他的胸膛!
  心口一刀,一刀致命!
  让他免于疼痛的折磨。
  后来上来一个铁面人,先是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地上已经没有气息的尸体。他摇头叹道:“可惜可惜,这人武功不行,却颇有伎俩心计。若是活着,将来或许更有用处。”
  说完后,他一鞭子狠狠抽向我正在流血的后背,冷冷的说道:“对敌人的仁慈便是对自己残忍!任何时候,不要将背后示以敌人,否则将会是万劫不复!”
  他的话,在耳畔轰鸣,我却无力回声。随着背后的鲜血流逝,我的眼睛也逐渐模糊起来,脚下一软,失去了意识。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便认识了离洛。当时他还不叫离洛,离洛是去到沧国之后她换的名字。那时他叫沐云倾,是沐国的六皇子!
  其实,我们一早就知道有几个与我们不同的孩子存在。
  他们身份高贵,总是穿着漂亮的衣服从我们面前走过,但却一样要接受最残酷的训练。而离洛,就是其中一个。
  是他救下了我。
  在竞技赛中受伤的孩子,都不会有特殊的治疗,当然也包括我。所以我每次都小心翼翼的避免受伤,因为我害怕要了我性命的不是他人,而是疾病。
  那次我醒来之后,第一眼看见的就是离洛。
  他说,我的眼睛里有一股韧劲,会是一个将才!但是,我心思太过简单,恐怕会被其他人算计,所以他愿意与我结伴。
  什么将才,我,不行。我只是一个在隙缝之中想要挣扎存活的一抹孤影,即使我有绝世的武功,恐怕也只能做打手。
  这里,允许这些皇子与其他孩子结伴。
  当是不知道为何,现在却知道这是培养他们识人的眼光,也是给他们机会从这些孩子中间培植自己的阻力!
  年幼时的共苦相伴,必定比之后遇见的人更加忠诚。
  我的头疼后遗症并没有因为我转换了时空和身份而消失,反而继续传承了下来。虽然我一直强忍着,却还是会影响我的行动能力,因此,没有他我可能活不下来!
  他曾经问过我为何会如此。
  我只道是练功之时走火入魔,只需休息。
  我不能告诉他过往的种种,因为那样只会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怪物!
  从那时起,我们便结伴在一起,应对所有的考试与磨难,成为了很好的搭档。他的身边除了我还有一个女孩,女孩冷冷清清,没有什么表情,跟我记忆中的七号完全不同。她一双眼睛总是若有似无的落在离洛的身上,小心翼翼的跟在他身边。
  他说,我们是朋友。
  但是她却说,你最好明白自己的身份,他是你的主子!
  我不理会她,但也没有反驳她。
  其实,该明白身份的人到底是谁?我觉得不该是我,反倒应该是她!因为我看的真切,她对自己整日念叨的主子,起了觊觎之心。
  那时,我便知道了。
  那个女孩,便是现在的红妆!
  在我们接受试炼存活下来以后,离洛便从几十个孩子中选择了我们两个做为帮手。他也迎来了自己的第一个任务,潜入沧国。
  至于影寒这个名字,也是他为我取的。
  寒夜里孤孤单单的鬼影,在夜半的时候,悄无声息夺人性命。
  这名字,谈不上喜欢,亦谈不上讨厌。
  潜入工作很成功,离洛是个经商天才,凭借着自己高超的商业才能,赚足了资金。然后又利用这些钱,建立了沧国第一的杀手组织——阎阁。
  其实阎阁原本就是存在的。
  阎阁阁主死后,阎阁一片大乱,而当初准备接任阎阁阁主之位的人,便是墨香。所以,离洛便是抢了墨香的阁主之位!
  墨香这个名字,是离洛当上阁主之后为他取的。在此之前,她也只有个代号,名为魅!因为他擅长易容之术,犹如千面郎君,魅惑人心。
  至此以后,离洛整肃了整个阎阁。选出四大护法以及十大堂主,那十大堂主也就是外界所称的十殿阎王,而四大护法便是“魑魅魍魉”,分别是我、墨香、曼舞和红妆。
  红妆的能力一般,甚至不如其他一些奇人异事,我很好奇离洛为何一直带着她。后来才知道红妆不同于我,她是沐国皇帝沐天安排给离洛的人,是无法选择的人。
  一时之间,阎阁名扬四方。
  此后的日子,他被立为了沐国太子,我也做起了他幕后的影子。影寒,影寒,他莫不是一早就想到了我会成为他的影子?
  他在阎阁的时候,我便代替他出入沐国,帮他战场杀敌;他在沐国的时候,我便代替他坐镇阎阁,帮他管理组织。
  我知道,他是我的朋友,亦是我的主人。
  直到有一日,他交给我了一个特殊的任务,也是让我觉得极其简单却让人终生难忘的任务。
  他要我保护一名女子。
  她的名字叫夜沫!
  初遇那名女子,便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一声白衣翩然,清冷雅致,犹如冬日的一株雪梅。不与雪霜争辉,不与日光争色,独留自然味道。
  她看过来,一双明眸如幽静泉水,缓缓流淌。这双眼,竟然让我生出一丝熟悉无比的味道,却又一时半会道不出所以然来。
  离洛让我保护的人就是她吗?
  至少,不讨厌。
  保护她的工作,远远没有自己想象的轻松。
  因为第一个前来刺杀她的人,便是红妆!
  当红妆出现的时候,我便认出了她。她甚至根本没有打算掩饰自己的身份,用着自己经常用的梅花镖,还有阎阁常用之毒七步摇。
  她武功一般,根本没有可能跟我斗,所以她便使用了阎阁特殊的暗语。用敲击声告诉我让我走开,不要阻挠她杀人。还说,这是沐国皇帝,也就是离洛的父亲下的命令。
  她一直都称呼沐天老爷,称呼离洛为公子。
  我丝毫没有停止攻击她的手,她任旧不放弃的敲击发出清脆的点点声。
  她说,我是在纵容离洛,这样会为自己招来杀生之祸。我现在所做的简直就是违抗皇命,是叛国!
  我锋利的宝剑划破她的衣袖,流出鲜血。
  她急了,敲击声显得格外急促,我差点就没有读出来。难道你真的要违抗老爷的命令吗?
  我冷冷的看了他一眼。
  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用敲击的暗语回复她。
  “我不知道谁是老爷,在我心里,唯一需要听从的只有公子!”
  说完,剑尖毫不留情的指向她的咽喉。
  她意识到我不会留情,不甘的看了夜沫一眼,丢下一连串的梅花镖逃走了。
  看着飞驰而去的梅花镖,我飞升前去救她。
  洛说要保护她。
  定要要做到!
  将她一把揽了过来,避开那些凶险的飞镖。飞镖淬了毒,万一没有解药,划破了皮都会很危险!
  这一次,我仔细且清楚的看清了她的容貌。
  恍惚中,我知道那种熟悉的感觉是从何而来了。
  她,很像我记忆中的七号!那个在白氏研究所,唯一的惦念!那个紧紧拉着我的手,静静落泪的七号!
番外 前尘孤寒(下)
  快活不知年月过。
  在血莲谷的日子,大概就是这种感觉。整日跟他们在一起,吵吵闹闹,虽然有些聒噪,但是我也变的更有生气了。
  绿柳的天真,火莲的傲娇,还有夜沫的特别……
  特别的让人忍不住想要多看上几眼。
  她时而冷清;时而率直;时而冷若冰霜;时而善良如水。让人看不清,猜不透,却又忍不住想要探究。
  那日在笛县,并不是我第一次见到她!
  在渭县,我曾将九转返魂针交付与她。也正是红妆的这些梅花镖,让她认出了我,我也认出了她!
  那次,我接到了阎主也就是洛给我的委托,委托我从晋国的皇宫中盗取一件宝物——九转返魂针。虽然那次我轻易的逃出了皇宫,却在进入沧国以后遭到了伏击。
  一路辗转,来到了附近的小县城渭县。
  起初我只是想要进医馆为自己去拿些金疮药,却没有想到屋内竟然会有人,而且还如此浅眠,竟然发现了我的到来。当是留在医馆的人,便是她!
  当时的她便很有个性,我要挟她不要出声她便将带了迷药的银针刺入我的身体。
  我心下一动,便将自己盗来的这九转返魂针给了她。
  究竟为何?说不上来。
  只觉得她很配这绝世名针!
  事后,洛问我针何在?我便坦言说给了渭县一家医馆的一名女大夫。
  他笑了笑,没有说任何话。
  当时我有些奇怪,不甚明白他的意思,甚至不明白他为什么听见我将宝物随手送人竟然还笑的如此无所谓。现在看来他们一早便是认识的。或者说,一开始他就有想要把针交付于她的念头。
  那个时候们虽然觉得她特别,却也不过是一个奇人。我真正注意到她,甚至移不开眼睛是什么时候呢?
  或许是那一场雨。
  当一个你觉得永生不可能在见面的人出现在你的面前的时候,你会有什么样的心情?兴奋,激动,亦或是道不出只言片语。
  我,便是后者。
  大雨让上山寻找蜂沁花的我们分开,我也因为保护她受了不甚严重的小伤。她替我医治,我寂静睡去,甚至比往日在舒服的床榻上睡的还要沉。
  不知睡梦中究竟说了什么,醒来后便感觉身旁站着一个人。剑锋出鞘,直指对面之人。这是这十几年来所养成的习惯,却不想看见的是她淡然高洁的脸颊。
  当她静静的看着我,神色淡然的说出:“DOV,Developmengtofviolence。是白氏科技药物研究所所研制的,用于开发人脑力智力所用的药物。”的时候。
  我便震惊了!
  深深的震惊!
  这是,旧时的秘密,连同我的上一世,埋葬在那满是白色的实验室里。可是,她如何会知道,她怎么可能会知道?
  一个看似疯狂响起那若有似乎的熟悉感,我犹豫的问道:“你是七号?”
  她默认下了,问我可是“十三号”。
  十三号这个名字,一直在记忆中。不是仅仅是因为那些苦难,还因为那仅有的一丝美好。而七号,便是那美好回忆的全部!原来,她竟然是七号!是那个白氏药物研究所和我一同哭过,一同笑过的那个小女孩。
  “你怎么会在这里……”
  “你怎么会来这里……”
  两句大致相同的话,从我们二人异口同声而出。我看着她,弯起了嘴角,她同样看着我,浅浅的笑了起来。
  就好像在实验室的时候,我们聊天聊地聊美丽的花草。
  从那一刻起,保护她便不再只是洛的命令,也成了我自己的心愿。当初便想过,若是可以离开,必护她,疼她。
  我很清楚,洛让我保护她,她必然在洛的身边很重要。但是我清楚,并不代表我可以控制自己的思想,控制自己的心。
  至那一日起,我便时常关注与她。
  她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我都会不经意的去留意。
  得偿所愿的为她烹制美食,看她餍足的笑容。
  她说,在某个程度上,自己就是一个好大夫;而我,就是一个好厨师。
  她来到这里,过的并不好。
  绿柳说她是将军小姐,而且素有心疾。但是火莲却说那不是心疾,而是被人下了毒,并且这毒,是从娘胎里便有了。
  可见她的生活周围,亦是危机四伏!
  说道白鸿大将军,白家四小姐。我的记忆中突然出现一个片段,在阎阁的时候我就曾经接到的一个刺杀白家小姐的委托。以粉色轿子为讯号,杀尽所有人。
  当然,一个官家小姐,并不值得我去动手。于是我便派出秦广王秦笑,却解决这件事。
  事后,又突然传讯说停手,不知为何。
  但是,那个时候想要杀的人竟然是她!秦笑于白府夫人私通,不顾阎阁规矩,执意要追杀的人也是她!
  还好,当时洛没有便宜了他!
  后来,她的毒因为我,却没有办法解了。
  我的头疼,还是每月发作。一直以来,我都是隐忍不语的,直到被她发现。
  火莲说,我是练功走火入魔。
  这说法,竟然与我当日说于离洛听的十分相似。
  他说若是想要治好,必须一味“血莲子”做药引。而恰巧,为她所配制的解药也需要血莲子!
  她却执意要让给我。
  她说,两害相权取其轻!
  为了这个,火莲大吵大闹,甚至恶语相向。
  其实我看出来了,火莲的心里,早已有了她的存在。情花在不知不觉中,生根发芽,开的艳丽明媚,却暗然含香。
  那夜,在禄彩居门外。
  他痴痴的望着被夜沫紧闭的大门喃喃自语道:“若是有一日没人要你,我便自己吃点亏,娶了你。”
  静默的告白,只是她没有听到。
  后来,我的头治好了,我们一起在树屋看星空。那是我的秘密基地,那一刻,我也希望能够与她分享。我知道她一定会喜欢,因为在白氏药物研究所的时候她便说过,天上的星星就像是无数眼睛,代替自己的亲人照看自己,能让自己冷漠的心也渐渐温暖起来。
  从那次一起在树屋里仰望星辰,我便开始叫她小沫。那也是我一直想要称呼她的名字,不再只是冷冰冰的七号。
  再后来,她便被火莲弄丢了。
  当我的宝剑直指火莲眉心的时候,我在他眼底看见的是更加深沉的绝望。只看那眼神,我便知道,他的痛苦比我更加深沉一百倍!
  我放下了宝剑,剑锋却划伤了我的虎口。
  无痛,无觉,只留满地鲜血。
  洛脸色阴郁,唇角却依然带着笑,眼中闪过只有在做阎主才有的嗜血。他说:“寒,你先送莲回去莲谷,剩下的事情交给我。我相信她,不管什么时候她都会想到办法保护自己的,我相信!”
  简单的一句相信。
  那一刻,我深深的看见了我与他之间的距离。
  不在于身份,只在于感情和对她的了解。
  我沉默了。
  我相信,经过近日的事情,以洛的聪明一定知道于我而言,小沫是特别的。
  不顾火莲反对,吼叫,直接将他打晕扔回了莲谷。
  本来以为洛不会在派我去保护小沫,却不想在打理了几日阎阁后,我再次回到了她的身边。
  后来他说:“沫儿说你才是真正值得信赖的护卫,与她而言,更像个哥哥。她说她身边的绿柳小丫头很是中意你,我也觉得那丫头天真浪漫,刚好适合木头一般的你,不知寒可有兴趣。”
  我知道他这些话的意思,我也清楚于小沫而言我只是像哥哥一样的存在。只是,当这一切被他点破的时候,我的心还是一阵阵的抽痛。
  情深,却不关乎爱!
  那一刻,痛过之后我也幡然醒悟。
  其实,我对她的感情,不止有男女之间相互吸引的爱情,也有彼此从幼时就相互依持建立起来的挚友之情,还有共同来自一个世界的手足之情。
  这情,是不够纯粹的。
  不同于离洛,不同于火莲。
  四国宴上,我装扮成沐国太子出席。看见夜沫被人指名上台献艺,我原本想要出言帮忙,却不知道说些什么。小沫的医术,或许天下无双!但是表演……我不禁担忧起来。
  洛看见我似乎在替她担忧,于是淡淡一笑,笑容说不出的优雅温润。他说:“寒不必担心,她定然会做的很好。”说完,更是提出要与她同台。
  我将他举荐上前,那种心情就好像一个父亲,将自己的女儿领到女婿的面前。纵使万般不舍,却也满心祝福。
  我低声说道:“洛,若是有一日你敢负她,即便我杀不了你,我也定叫你不得安宁。”
  他回眸,眼底虽蓄满笑意却尽是认真。
  他说:“我必不负她,大哥。以后,不论正事的时候,我便随她叫你大哥。”
  一句大哥,叫入了我的心底。
  从此之后,我便是她的大哥。一个爱护自己妹妹,守护在她身边的大哥就好了。
  台上,琴声,歌声,相互辉映,默契的容不下一丝杂音。妙舞步,轻旋转,那弹奏瑶琴的水袖竟然可以和那旋转四散的飘带相互辉映,就连天上的月亮的失了颜色。
  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和谐,那么的默契。
  我端起桌上摆着的美酒,掀起面具一角,仰头饮下。一股辛辣的滋味之后,是无与伦比的香醇。手指随着音乐轻轻浮动,看向他们的眼神带着笑意。
  看来,我的选择是无比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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