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如墨,北风在窗外嘶吼,拍打着那扇摇摇欲坠的木门,发出“砰砰”的闷响。
但今晚,黄家这间向来清冷破败的小屋里,却洋溢着一股让人闻着就走不动道的浓郁肉香。
那是油脂混合着酱油、八角和桂皮在高温下炖煮激发出来的极致香气,霸道地钻进屋子的每一个角落,也钻进了人的心坎里。
桌上,一大碗油亮红润、还在冒着热气的红烧肉堆成了小山尖,那颤巍巍的肥肉和紧致的瘦肉相间,裹满了浓稠的酱汁,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旁边还摆着一盘清炒白菜心和一盆白花花的大米饭,这配置,在这个年代的农村,绝对算是顶级的“硬菜”。
宋雅坐在桌边,手里拿着针线,正借着昏黄的煤油灯光给黄谦缝补那件有些磨破袖口的旧工装。她低着头,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意,时不时抬头看一眼坐在对面的男人。
黄谦面前放着一个小酒盅,旁边立着那壶宋雅特意让他去供销社打来的散装白酒。
“阿谦,别光看着,趁热吃啊。”宋雅咬断线头,笑着催促道。
黄谦深吸了一口气,仿佛要把这满屋的香气都吸进肺里。他端起酒盅,仰头将那一小杯辛辣的液体一饮而尽。
烈酒顺着喉咙滚入腹中,像是一团火线,瞬间烧得他浑身发热,也烧得他心里那股子憋屈了半辈子的浊气消散了不少。
他伸出筷子,稳稳地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
牙齿轻轻一合,软糯的肉皮、吸饱了汤汁的肥肉和劲道的瘦肉在口腔中瞬间化开,油脂的香气猛烈地爆开,充斥着每一个味蕾。
那是富足的味道,是成功的滋味,更是他活了这么大,第一次觉得日子有了真正的盼头。
“好吃!真香!”
黄谦扒了一大口米饭,含糊不清地说道,眼角竟然有些湿润。
“好吃就多吃点。今儿这肉管够,酒也管够。”宋雅放下手里的活计,起身又给他斟满了一杯酒,“这才是刚开始,以后咱们顿顿都有肉吃。”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那一壶散装白酒下去了一大半,黄谦那张原本黝黑刚毅的脸上泛起了红晕,那一双平日里总是带着几分木讷和自卑的眼睛,此刻在酒精的作用下,变得异常明亮,甚至透着一丝前所未有的狂热。
话匣子,也终于在这个沉默寡言的汉子身上打开了。
“雅儿,你说……咱们以后要是真有钱了,该干点啥?”
黄谦放下筷子,双手撑在膝盖上,身体微微前倾,目光灼灼地盯着宋雅。
“你想干啥?”宋雅反问道,眼神温柔而坚定,像是一汪包容一切的春水。
“以前我只想把这破房子修修,让你能吃饱饭,不再受妈和老二的气。”黄谦顿了顿,声音低沉却充满力量,“可今儿这趟下来,我觉得……我好像能干更大的事。”
“比如呢?”
“比如……咱们不仅要修房子,还要盖大瓦房!盖全村最气派的房子!让那些曾经嘲笑咱们的人,以后见了咱们都得仰着头看!”
黄谦越说越激动,手掌重重地拍在桌子上,震得碗碟轻响。
“还有野猪沟!那地方虽然险,但也确实是块宝地。我想着,等咱们本钱再厚实点,我就把那条路跑熟了,甚至……甚至可以把那片山给包下来!到时候,咱们就不光是倒腾点山货了,咱们可以自己种药材,养野猪,开山场!”
宋雅看着眼前这个意气风发的男人,心中一阵激荡。
那个上一世为了几块钱都要低声下气、最后郁郁而终的瘸腿退伍兵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充满了斗志的男人。
“阿谦,你说得对。”宋雅伸出手,握住他那只拍在桌上的大手,掌心的温度传递过去,“但这还不够。”
“不够?”黄谦愣了一下。
“对,不够。”宋雅的声音虽然轻柔,却透着一股子指点江山的霸气,“包山场只是第一步。以后政策会越来越好,咱们不仅要在那山里称王,还要去城里,去省城,甚至去更远的地方!咱们要开公司,建工厂,让所有人都知道,黄谦不是个瘸子,是个顶天立地、能呼风唤雨的大老板!”
“呼风唤雨……大老板……”
黄谦喃喃重复着这几个字,眼神中的迷茫逐渐被一种名为“野望”的火焰吞噬。
那颗原本只是为了“吃饱饭”、“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的卑微愿望种子,在这一晚,在妻子的鼓励和酒精的催化下,迅速生根发芽,膨胀为对财富、对地位、对掌控自己命运的极度渴望。
他猛地反手握住宋雅的手,力道大得有些惊人,眼神坚定得让人心惊。
“雅儿!我听你的!只要你指路,刀山火海我都敢闯!这辈子,我黄谦要是混不出个人样来,我就不配当你男人!”
昏黄的灯光下,两人的身影交叠在一起。
屋外寒风依旧,但这间陋室中,那个未来叱咤商海的大佬雏形,就在这充满肉香与酒气的夜晚,正式觉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