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悬疑推理 > 鬼司

第一百零二章 原先的计划

鬼司 底层工人 2024-03-30 21:56


虽然我们确认了这一点,并推翻了之前第二具焦尸的真实身份,但为了更加有说服力,于是在之后我让老爸派人再去确认一下。

最终得到的结果如我们所想一样:在沈忠亮后背左肩处,有一道四边形的印记,而且位置与面具人后背左肩处的印记的位置一致。

而当这一系列的线索串联起来时,最终的答案呼之欲出。

“墓地焚尸”一案,真凶就是真正的段宏修本人。

至于沈忠亮,他只不过是另一个受害者而已,且同时也是凶手段宏修本人的替罪羔羊。

“墓地焚尸”案的幕后真凶,段宏修本人浮出水面之后,之前猎罪师的种种提示都可以解释得通了。

那张小卡片上的血字:所见不一定是事实,事情的真相完全显露。

这句话所蕴含的深意就是,不要被表面现象所欺骗、所迷惑。

在当时,我们第一时间看到南山公墓里那具焦尸的时候,由于现场的实际情况,不自觉地先入为主,想当然的认为焦尸的身份就是整形成刘福城,在公墓里担任工作人员的段宏修。

而且不止如此,我们当时也没有进行仔细地勘验,仅仅单方面的从焦尸后背左肩处的痕迹来判定他的身份。

但我们误以为是段宏修的焦尸,其实它真正的主人却是那个我们后面查到的主要人物之一,沈忠亮。

这也就是说,段宏修根本没死。

因此,所见不一定是事实,事情的真相完全显露”这句话的含义,就是告诫我们,尽管出现了一具疑似段宏修的焦尸,但事实并非如此,焦尸另有其人。

焦尸真正的身份是沈忠亮,段宏修知道沈忠亮后背左肩处的那块烫伤的痕迹,于是利用这一点,伪装成自己也惨遭毒手,好瞒天过海。

因为尸体经过焚烧,皮肤组织会损坏,身上的疤痕印记这些也会辨识不清,所以只要焦尸后背左肩处有残留的印痕,我们就会无意识的陷入段宏修的心理陷阱中,认为死的就是他段宏修本人。

但尽管如此,可是一个人的长相是难以改变的。于是段宏修利用乙醇,将乙醇倒在沈忠亮的脸部,方便助燃,

这也就是为什么同样两具焦尸,第二具焦尸比第一具焦尸烧毁的严重的原因,尤其是头部上的差异更甚。

段宏修就是利用了这个伎俩,在当时顺利的瞒过了我们所有人,将沈忠亮与自己来了大转换。

这就是猎罪师所谓的所见不一定是事实,事情的真相完全显露

要不是这句话,我们真的极有可能还在绕圈子。

况且,也正是破解了这句话的关系,我和江靖安两人又弄明白了段宏修的逃离诡计。这也是猎罪师给我们的第二个提示。

段宏修将沈忠亮先是弄晕,然后把他扔进了焚烧炉里进行焚烧。之后,他其实一直躲藏在公墓里的某个地方。

当有事先预约好的丧葬队伍来下葬时,他就脱掉了自己的工作服,换了一件便服后,混进了队伍中,光明正大、堂而皇之的离开了南山公墓。

毕竟丧葬队伍中人的数量比较多,而且又刚好都陷入了悲痛的气氛中,因此并没有人发现队伍中多出了一个陌生人。

这就是段宏修在作案之后离开现场的手法,同时也是猎罪师在监控录像中刻意暴露自己所给我们的提示。

“江靖安,段宏修的杀人动机是?

“没错,的确和我们之前推测的相差无几,就是因为利益,钱财。”

“嗯,那这样就说得通了。他们之所以来云藤市的原因,其实就是在早些的时候将那笔资金转移到了这里,所以一直查不到那笔资金的去向。”

“是的。阿天,不过有件事你应该没料到。

“哦?什么?”

“其实他们三人转移到云藤市的那笔资金早就没有了,沈忠亮用那笔钱买了器官组织存起来,然后再准备高价售出去。也就是说,段宏修做了那么多,其实他最想得到的东西就在他的眼皮底下。

“呵,活该

我和江靖安回到了医院的病房,并对“墓地焚尸”一案再一次进行了交流探讨。

尽管案子已经侦破,而且最后的司法程序也已经展开,但我们同时心底升起了异样感,这起命案的完结,好像并没有那么简单。

我们生出疑虑,线索总共有三点:

第一,猎罪师为什么会对“墓地焚尸”一案了如指掌?凶手的犯罪诡计,包括凶手的真面目他都一清二楚,并还利用这点给我们提示。

难道猎罪师这个神秘莫测的人,也是代表着正义?可他仿佛认识凶手一样,知道对方的一举一动,既然如此,他为什么不直接向警方报案,这可能就能挽回受害者的生命。

这一点又有点矛盾,所以我们对猎罪师这人的看法有所保留;

第二,陈华山那一条贩卖人体器官的线至今没有后续回应,老爸也没有和我们说起过。陈华山之前答应过我们会配合警方,摧毁沈忠亮贩卖人体器官的犯罪网格线,既然他都答应了,那么理应会有突破性的进展。可目前为止,毫无音讯传出。

就算警方有对案子的保密协议,但老爸对身为他儿子的我,在这方面绝不会吝啬,除非是特大刑事案件,超过了我能应付的境况。

不过,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沈忠亮贩卖人体器官的那条线显然并不符合这一点。既然如此,那恐怕贩卖人体器官这条线并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说不定非常棘手,甚至让人感到可怕。

第三,段宏修对自己所犯下的犯罪行为过于急切地全部供述出来,丝毫没有进行任何的辩驳。

一般情况下,罪犯犯罪都会进行一系列精心布置,为自己的行为进行掩饰,不到心理崩溃,大部分都会为自己找理由解释、反驳和辩论。

但段宏修的情况却有些与众不同。他明明在此之前利用诡计将我和江靖安赶离南山公墓,怕我们毁了他原先的计划。

就是从这一点很明显的可以看出,他并不是那种一被警方抓获,就迫不及待、毫无保留的认罪的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