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阳路在夏榕市是个很尴尬的存在。
北城区把它左边圈起来搞文化长廊,而它右边紧靠中城区商业集群,高楼林立。斜阳路却哪个区的福利都没沾到,满街满巷都是上世纪的老房子。
重案队的车停在斜阳路外面,开不进去了,路口三轮车、板车叠罗汉似的,早前到达的分局警车怕倒不出去,停得更远。
车门打开,安逸辰和任柯晚提着勘查箱就跑——他俩是法医和痕检师,出勘现场时跑得最快。莫沉荣紧接着从车里下来,却没急着往人群中挤,环视一番周围的环境。斜阳路就像钢筋水泥中一个难看的疮,房屋老旧,路上只要有空当,就有做小买卖的板车。
斜五巷的案子早上就传开了,前面正口若悬河,宛如亲临现场的炸豆干小贩看见警察,连忙住了嘴,黝黑的脸上挤出一个讨好的笑容。
莫沉荣也冲他笑了笑,拐过板车,朝里走去。身后,小贩又讲开了,“死的是个外地人,穿的是旗袍,叉开到了这儿,里面啥都看得到!结果你们猜怎么的?是个男人!再一查,嚯,是个两面人……”
死者并不是什么两面人,但一桩凶杀案会转移到重案队手上,横竖有特别的地方。
今天早上,北城区分局接到报案,报案人王芬芳说住在他隔壁的人死在家中,小孙孙吓得魂出了窍。
分局刑侦中队立即赶到,封锁现场。案发地是一栋八层高的老式楼房,中空之字形楼梯,一层四家人,每一户客厅的窗户都有一扇窗户朝向走廊。
据王芬芳说,4-2的门没锁,孙子一碰就开,开了就看见里面的死人。那人是去年底才住进来了,是个年轻男人,没正经工作,神出鬼没,还喜欢吓唬小孩子。
刑警问她为什么知道对方没正经工作,她反问:“我家儿子媳妇每天七点就出门上班,他中午才出门,哪个有工作的像他这样?”
死者穿的是女款功夫袍,戴着假发,这些都是死后被换上去的,凶手在杀害他之后,还特意给他换上女装,这很不寻常。但真正让分局警惕起来的还是死因。他被拧断了脖子,并且除了胸口和手臂的轻微按压伤,没有其他挣扎痕迹。
这就说明,凶手是在非常短的时间里制服并让他毙命,堪称职业杀手的手笔。
凶手是个熟手。这就不是分局可以自行侦查的案子了。
重案队在出发前,莫沉荣看过分局发来的现场照片,死者起初坐在地上,背靠折叠桌的桌腿,脑袋歪向右侧。分局同事赶到后,将他平放在地,假发因此掉落。
莫沉荣觉得坐着的死者有些眼熟,但摘掉假发后,整张脸露出,是个稍微秃顶的中年男人,那种熟悉感又消退了。
莫沉荣经过贴得满满当当的牛皮癣广告,来到4-2,亲眼见到死者的一刻,突然明白眼熟感是怎么回事了——半个月前,任柯晚请客吃饭那天,腰鼓队里有个男人正是这般打扮!
男人那抬头看来的眼神忽地变得清晰,莫沉荣怔了一瞬,是他?不,照片上不像同一个人。
早一步赶到的任柯晚也发现了,喊道:“头儿,你记不记得那个打鼓的帅哥?”
莫沉荣戴好手套鞋套,蹲在尸体边,仔细端详尸体面部和身体,摇头,“衣服差不多,但不是同一个人。”
“是不像,那帅哥也就二十多岁,肯定不到三十。”任柯晚纳闷,“这身衣服是有什么说道吗?非给人换上?”
安逸辰和分局的法医正在交流尸检看法,安逸辰同意分局法医的判断,死者颈椎折断得很利落,不是重物击打或者反复掰折,而死者胸膛和手臂的伤痕是凶手从后面束缚住死者所致。
“门内外有明显拖拽痕迹,在走廊、楼梯也发现了死者的足迹,屋里有三组足迹,分别与鞋架上的鞋纹能对上,是这里住户的足迹。但C组足迹出现在拖曳痕迹之后,很可能就是凶手的足迹。”任柯晚和莫沉荣一同走到门口,上手演示。
“结合安逸辰他们推断的死亡时间,凶手是今天(四月六号)凌晨零点到两点动的手,凶手就站在门里,走廊的灯坏了,时间又晚,屋里不开灯的话,经过的人注意不到门开着。”任柯晚左手扣莫沉荣双手,没扣住,右手更是因为身高差了一大截,不能像凶手那样勾住莫沉荣锁骨。
她撒开手,“没事长这么高,就意会一下吧。”
就算任柯晚不演示,莫沉荣也想象得出当时的场面,一边打量屋里的陈设一边说:“三种足迹都属于住户,凶手就是住在这里的人?”
“但报案人王芬芳说死者才是这里的住户。我们都觉得不对。”分局刑警说:“她说住在这里的是个年轻人,长得好看,但是个混混,这人起码四十了。我们请她认尸,她不肯。”
一提到好看的年轻人,莫沉荣和任柯晚相视一眼,不免又想到那个打腰鼓的男人。
这套房两室一厅,家具虽然老,但收拾得很干净,一间屋没有住人的迹象,打开还能嗅到长期关闭,不通风的味道。另一间的棉被叠得整齐,衣柜里放着防尘袋封好的棉被,六七件男士T恤、运动服、外套分类挂着。
住在这里的人应该很爱做清洁。
门口有个塑料鞋架,粉红色,五元店里常见的便宜货。但它和其他家具很不同,因为它是新的。鞋架上摆着一双凉拖鞋、一双棉拖鞋、一双黑蓝相间运动鞋,分别能与屋里的足迹对应上。
“C足迹对应的就是这双鞋。”任柯晚指了指运动鞋。
莫沉荣觉得古怪:“他离开时换鞋了?还放回鞋架?门口的足迹呢?”
“门口足迹太多,难以分辨。”任柯晚皱着眉,“这案子有点怪。”
现场勘查还没有结束,但走廊上的人越来越多,忽然,楼上传来一个疯疯癫癫的女声,像是刚睡醒,“谁死了?你们看见我家男人了吗?看热闹去了?”
莫沉荣立即来到走廊上,女人正好冲下来。她头发枯黄蓬乱,穿着珊瑚绒睡衣,纹的眉毛和嘴唇掉色了,和她松弛的皮肤一样缺乏生机。
莫沉荣看一眼楼上,又看往屋里,脑中描摹出夜里可能发生的情形——住在4-2的人藏在黑暗里,住在楼上的人像往常一样凌晨回家,走在闭着眼睛都找得到方向的路上,毫无警觉心,却突然被一双伸出的手勒住、拖入、毙命。
莫沉荣问:“你住几楼?”
女人嗓门嘶哑,显然抽多了烟,“六楼?你们看见我男人了吗?”
莫沉荣说:“你男人是谁,有没照片?”
女人摁亮手机,桌面就是他们的合影。一对中年男女,男人秃了顶。
虽说人生前死后容貌会有很大的差异,但莫沉荣与尸体打过太多交道,一眼看出躺在里面的就是女人找的人。
女人探头探脑,视线越过莫沉荣,落在死者脸上。她茫然地“啊”了一声,捂着嘴,“那不是……那不是……”
死者身份因这个插曲突然明了。
黄忠华,四十岁,无固定职业,目前在火锅店、麻将馆帮工,每天半夜回家是常事,偶尔打通宵麻将,然后直接去菜市场拿钱卸货,酒瘾和赌瘾都很大,在外阔气。
他住在6-3,和李琳同居。李琳也无固定职业,在按摩店、发廊做灰色生意,三十九岁。
两人没结婚,没儿女,凑合过日子。
李琳看完尸体,愣了半天,脸上倒是没有多少悲伤的情绪,只是一时半刻没反应过来。安逸辰正要将尸体带走时,李琳总算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掉下两滴泪,手背一抹,再也哭不出来。
“死就死了,反正也过不下去了,老娘正好换个男人。”她歪头看着安逸辰,上手就要调戏,“这位哥哥白净,跟姐姐谈个?”
安逸辰是重案队胆子最小的,不经吓,连忙退到任柯晚背后。
“啧,没劲。”李琳拍拍双手,拍灰似的,“那我走了。”
莫沉荣抬手一拦,“你暂时不能回去,有些情况还要跟你了解。”
李琳很不耐烦,被带上警车时骂道:“那种老东西死了就死了,有个收尸的就不错了,还查个球!”
和勘查工作一同展开的是邻里排查,得知死的不是住在4-2的人,王芬芳吓得脸都白了,“那就是他杀了人!我就说那不是个好人!”
王芬芳只会骂,却说不出4-2姓甚名谁,好在她有4-2户主的电话,“这家姓记,他爸以前住这,走了好几年了。”
莫沉荣一通电话将户主记得住叫来,这是个头发花白的中年男人,一见4-2的情况,立即破口大骂,说好不容易租出去,眼看着可以躺着收钱了,没想到招了灾星。
莫沉荣觉得奇怪,“以前租不出去吗?”
记得住直甩脑袋,面容凄苦,“这是我爸的房子,他过世了。你说吧,他是在临终关怀医院走的,遗体都没抬回来过,根本不算死在家里。但我这房就是租不出去,每次本来都谈好了,租的人不知道听谁嚼舌根子,又不肯租了!”
“哎!小白不嫌弃,说我这房采光好,通风好,冬天能吹凉风。真是个怪人,冬天哪家哪户不把窗子关得严严实实?我早该想到他有问题!”记得住边说边拿出带来的租房合同,中间夹着租户的身份信息,“看吧!”
莫沉荣接过,看见那复印件上熟悉的脸。原来那个打腰鼓的男人名叫白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