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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既然不是她,焉知怎么做比

美人心事 胤伊 2024-05-15 00:32
要说墨非其人,作为世家小姐出生的元静那是绝对不知道的,别说元静了,就是作为边关将领的陆承明,户部侍郎陆承泽,都对他一无所知。因为墨非在江湖上也只是个“传说级”的人物。一直被传说,很少人见过。
并不需要追溯到很远以前,说起来也就大约是三四年的事情吧,江湖上突然就出现了一个叫墨非这样的人物。传说很犀利,当然犀利的是他的剑法;传说很低调,除了偶尔出来杀个人,从没有人见过他出现在江湖帮派组织的任何活动中;据传说整年整年都喜欢穿一套水天一色的剑服,头戴斗笠,斗笠上有薄纱遮面,就如没有人见过他出剑一样,也从来没有人见过他的脸,这一条儿,如今所有见到他的人,算是将这个“传说”印证了。
因为对“传说”的信仰,“墨非装”已经是不少年轻小侠竞相模仿,但是却从来没有人能做到以假乱真过。那便是因为无人能找到一把与墨非所用的兵器一模一样的宝剑。
墨非唯一的不可模仿的标志就是他的剑。此剑为江湖上流传的《绝世兵刃谱》剑系中的榜首,称为“皓月游龙”;剑长四尺三寸,剑鞘极为奇特,为墨绿色,非石非铁非玉,时能发出荧荧之光,整个剑鞘严丝合缝,混为天成,雕镂绝妙,华美而古朴庄重。据传说剑身的质地就更为奇特,质地难辨且削铁如泥,周身有日月之光,没到夜晚亮光犹浓,其光亮宛若皎月,宝剑出鞘时伴有龙吟之声,剑势一出,明光毕现宛若真龙临世。
据说“皓月游龙”从两百多年前便出过世,却无人能访其宗,每隔数十年便会在江湖有乱事时悄然出世,乱事一平,剑与侠又会销声匿迹片寻不见,于是“皓月游龙”向来是一个传奇般的所在,江湖长传一句话,便是“江湖纷争定唯皓月游龙”,由此足以看出持剑者的号召力。
此次的“皓月游龙”的主人墨非,自出世之后,三两年之间据说挑了十一个江湖恶霸,完胜的毫无争议;灭了匪帮两个,几乎是寸草未留;只是他一会儿跑南一会儿去北,似乎有什么目的,却谁也猜不着他除了在伸张正义意外,还要做什么。所以,时常有江湖人会杜撰他的行踪,猜想他的下一步计划,当然似乎谁也没有成功猜中过。不管怎么样,江湖确实是比以前要肃静了。仅为此,天马军强这样的武林正派人士也尊敬他。但是江湖传闻,此人神龙见首不见尾,独来独往,向来不与任何人交好,盛家是怎么请到他这座大佛的呢?能请到他还不算,且还让他“押车”,让一个江湖中的传说级人物押车,未免太不可思议了些。
其实呢,对于让墨非押车的整件事会觉得不可思议的人只有在场的,且了解江湖熟知江湖的那几个,要不是天马庄主也是江湖上见过大场面的,恐怕还真会给惊吓的不行不行,而对于像元静、云浅这种完全不了解什么是“皎月游龙”,什么是江湖传说的“凡人”,在面对这个外形潇洒,气质酷帅的“镖师”时,表现的完全没有任何压力。这大约是就是书上常说的“不知者无畏”的道理了。陆氏兄妹以及云舒等人在对于在墨非的处理上,基于陆家的良好教养,基本上保持了他们惯常采取的“温文有礼”,对墨非礼貌的接见,礼貌的答谢。而这样常规的一系列得体表现看在深知墨非底细的人们眼里却自行发散的想到了很多,于是他们觉得陆家这个世家,显然是高深莫测,难以估量。
“这是沈谭托给你的。”墨非的声音有点儿沙哑,有点儿好听,有点儿性感,有点儿冷。
墨非应该是个不拘俗礼的人,没有表现出自己过多的态度,也没有刻意理会谁,只在铭剑山庄会客大厅里,当着众人的面儿,不冷不热的递给元静一个大号的信封。
“辛苦侠士。”元静微笑的谢道,然后从云舒手里接过信封,信封沉甸甸的,似是很有内涵;元静怕沈璟也托来什么交代,别耽搁了,便没有等到回书房,而是直接将信封打开了。
元静从信封里取出一摞,竟是银票。再往信封里找,才是一封单独封存的信,却果然是沈谭写封皮。
元静打开信,却发现是沈谭写到。
嫂嫂:安好。
吾等已知汝喜事,全家倍感欣喜,弟不知该备何等礼物相赠,无奈只送上白银五万两,聊表此心。
承睿与碧凌常念道你,万念汝早日回京。
墨非乃吾平生仅见武艺第一高强之人,万望嫂嫂礼遇之。
弟有一事相求—请嫂嫂将墨非带回京来,万万相助,如事成,感激不尽!
弟谭元静看罢信件,才想起来,这车队出发的时候,沈璟还在路上呢,任游都不认识,即便是在路上遇上都不会带来只字片语的,怎么会猜是他的信件,真是太想念了,人都变得傻气了。
元静猜想沈谭写这封信的时候,一定是刚收到沈璟的信没有多久,受到沈璟的信,他便就近找了一个武艺高强的人来送贺礼顺便请他做保镖,只是后来什么原因和陆家的车队“绑定”在了一起,这大约就是他们家陆老爷子的手笔了,否则按沈璟的说法儿,这个墨非早该到的。
沈谭信上说了“万万礼遇”,沈璟也在临走时提过,要好好礼遇自己的保镖,结果刚刚似乎是,没有“特别”礼遇呢,元静不免检讨自己刚才的接待不够热情,但是她反复细想之后觉得自己似乎也不失礼,于是也没有再做什么多余的不久。
元静想,看沈谭的措辞,似乎与墨非也算相熟,非要自己将人再带回京,说明沈谭自己可以在她带人回京之后好好答谢人家,既然以后还有机会再做表示,便不用非要前一会儿还是“礼貌平淡”后一会儿又显得“前倨后恭”的,反而让人觉得不真诚。“保镖”嘛,时间还长着呢,大可慢慢相处。
想清楚那些关隘,元静便不甚介意了。毕竟不知者不怪嘛。再说,能为了沈谭而不远千里相护的朋友,应该不是斤斤计较的俗人。
确定了墨非的身份,就要给他安排合适的住宿了,在铭剑山庄,自然是要拜托天马庄主。
“还得麻烦庄主,给墨先生准备一个上好的客房住下。”元静微笑着征求天马军强的意思。
“盛夫人不用操心,上好的客房一早儿就准备好了。”在一旁作陪的天马军强一听这个,笑得都有点儿尖牙不见眼了,爽快的答应着。
天马军强正在纠结着应该怎么才能留下这位江湖传奇人物呢,面对这个有点儿冷漠的墨非,总觉得想不到个合适的理由,别说让墨非在庄上多住些时日,就算是请人家吃顿饭都觉得难,正此时元静这句话,这可真算是想瞌睡送来了枕头,想什么来什么。
这边天马庄主正开心于自己能见到如今江湖上最神秘的“皓月游龙”,忙不迭的想着怎么才能够把人家款待的本质如归呢,却不知陪在一旁的红绫夫人心里正比猫挠还难受呢,虽说她自然不知道沈谭给元静送来的银票子是她毕生没有老的着过手看看的五万两那么多,但是她觉得那厚厚的一摞银票子啊,就让那么个在她看来长得不见得有多好看却没有天理的好命而京城生在有钱人家里,又凭借爹妈有钱嫁给了有权势的盛家当少奶奶的陆元静就那么不知道事理,傻乎乎轻飘飘的塞进了一个一看就提溜滑儿,妖媚有余奴婢手里。红绫觉得那个盛夫人真是个傻货。
红绫心里酸溜溜儿的想,要不是自己运势不佳,出生不如她,没有摊上个好家事、好师傅,导致她闯荡江湖的时候没有绝佳的机会遇上个像盛璟那样有钱有势力的好男人。就凭她陆元静那种和金清柳一样,一看就是十指不沾阳春水,三脚踹不出个屁来,不会管家理事不会识人告状的软弱无能性子,再加上长得还远不如金清柳的样貌,这个看上去了不起的盛夫人肯定不及她红绫的一根小指。
及不及一根小指呢?自然是不及的,不过被比较的两个人的位置需要倒颠一下,红绫或许还在自以为自己十分的了不起,但是事实会说明红绫其人实在是不及元静的零星半点儿就对了。因为在她还只管在这发着她那些不切实际的感慨的时候,却不知道,就是因为那个让她觉得不及她一根小手指的女人的几个小动作,从今天开始,她红绫所筹谋多年运作多年的白日梦,终于要破灭了。如果孙红绫能够觉察的到一星半点儿,倘若她能听得见,她便应该听见从今天早上开始的一声声巨响,然后看见她的自以为快要实现的梦想已经开始碎裂,终将碎成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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