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怀瑾第一次看见李宛,他才4岁多,刚上幼儿园,爸爸妈妈给他穿上白衬衫小皮鞋,带他去医院看李叔叔家刚出生的小妹妹。那情景是他人生初始最鲜明的记忆,医院空气里的消毒水味道,婴儿咿咿呀呀哭闹的声音,护士医生走来走去的白罩袍窸窣……这一切都笼罩在他的脑海里。
李宛还是个被放在保温箱里面的小小婴孩,雪白床铺上,她粉雕玉琢的小手在挥舞,朝趴在玻璃上张望的周怀瑾咯咯笑。他仿佛看见天使的翅膀挥舞,五彩云霞在空中飘。周怀瑾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就认定了要娶她,也许是第一次分清楚这世界上有分男人和女人的时刻吧。
苏湄第一次看见李宛,是在大学新生宿舍。李宛是地地道道的南京姑娘,性格豪爽大方,苏湄和她并不是同一个专业,但德语系的女生少,按学号就顺次被排到了法学系的女生宿舍,和李宛住一间。两个姑娘前后脚到宿舍,李宛很爽快地说:“先到的人可以先选床铺,我喜欢靠窗,宿舍人多味道大,我得多透透气,你呢?”
苏湄心想这姑娘说话真直接,便说她也喜欢靠窗,听说女生宿舍楼下每晚上演偶像剧真人秀,六楼窗口看好戏最方便。说罢苏湄还促狭地眨眨眼,李宛哈哈大笑。
李宛入学的时候就在系里火速被贴上系花标签,身材性感火辣,却总是包裹得密密实实,南京的夏天热似火炉,所以她的保守着装更显得格格不入,但正是如此反而愈发引得男生侧目。新生入学军训的时候,这个排里面就属李宛个子最高、仪态最标准,因此教官让她走在女生方队最前面抗旗。
大阅兵之后那个肩膀上有四颗星的大人物还走过来亲切地问她:“宛宛,你晒黑了,你爸肯定要心疼了,他不肯把你送到我们军校来就是怕你吃苦。这才晒了一个月你爸就跟我抱怨说今年军训我们的教官下手太狠了。”当时苏湄在旁边偷听得一字不漏,那时候她就知道李宛不是一般人。
李宛第一次留意到任博飞,是军训大阅兵。她担任女生方队的旗手,站在队列最前面,南京九月暴烈的阳光晃得人睁不开眼睛,军训服的背后湿透。她站得笔挺,盯着在主席台上作为新生代表演讲的任博飞,这个学生代表演讲惯例由当年的高考状元担任,任博飞年轻的脸上还挂着汗珠,一双明亮的眼睛,个子不算高,秀美的五官是典型的江浙少年。短短三分钟的演讲慷慨激昂,把18岁少年的凌云壮志表露无遗。军训三周,李宛已经知道这个“状元”和她一个班。
任博飞在高高的台上演讲时,苏湄只顾着仔细听演讲稿的韵脚和修辞,李宛却在台下痴痴地看着他晒得黑亮的脸,春心萌动就是在那一刻,只是当时两个少女尚不自知。
李宛的家世非凡渐渐露出蛛丝马迹,别的女生后知后觉,苏湄却凭借敏锐的时尚嗅觉,一下子就看出李宛穿戴之物都非一般女学生消费得起的奢侈品,bottegaveneta的编织包用来上课装书本,脚下一双Tod’s的豆豆鞋,四五位数的单品,她就当路边几十块钱买的便宜货一样满不在乎地穿着使用。
有钱人家对女儿当然看得紧,每周五最后一节课之后,一辆黑色奥迪A6等在宿舍门口,把李宛接回家去过周末。要知道她们读书的大学是南京数一数二的名校,管得特别严,不是教职工的私车根本不放行,就算审核放行的车子也只能在教学区行驶,李宛家的车却能直接开到女生宿舍楼下,奥迪A6算不上最顶级的豪车,但这种权利比什么豪车都牛。
苏湄曾旁敲侧击问李宛,既然每周都要接回家,为什么要住校这么麻烦?李宛坦然说:“我妈说不要脱离群众,住校磨练一下也很好,和同学们搞好关系。而且我家有点远,每天来回太耽误时间。”
很久以后苏湄才意识到“家有点远”的真正含义——别墅都是远离尘嚣的。
也许是有点神秘的家境,开学后尽管一帮男孩子虎视眈眈,愣是没人敢追李宛,都说她只可远观不可亵玩。任博飞却大胆,他们班里上小课的时候就30来号人,他总是找机会坐在李宛身边,课间还主动帮她打水。有时候李宛懒洋洋的不好好听课,他就把自己的笔记复印了默默塞给她。军训之后不久,辅导员组织开年级大会和班会,根据军训表现和综合素质考量,临时指派任博飞和李宛分别担任班长和团支书,两人渐渐借着“工作之便”越走越近。
苏湄发现自己有点喜欢任博飞的时候,李宛告抢先诉苏湄,她喜欢上任博飞了。苏湄很豪迈地说:“那我帮你追他。”说这话的时候苏湄心里有一扇门轻轻地关上了,里面有一棵嫩嫩的小草刚刚发芽,就这么掐了,心痛吗?倒也不觉得,年轻就是好,可以那么轻易地放手和忘记。苏湄隐隐有种直觉,她喜欢任博飞的事情李宛心里透亮,少女心事都是写在脸上一览无遗。正因为她先发觉,所以着急先捅破。李宛知道苏湄会让她?还是她看苏湄选重色还是重友?无论如何,一点清浅的暗恋戛然而止,苏湄和李宛的友情却细水长流。
因为这一点心照不宣的小秘密,因为苏湄果然为李宛的恋情出谋划策,因为苏湄的“大方谦让”,她们很快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姐妹,如胶似漆,课间上厕所都要手拉手一起去,旁人眼里简直有那啥啥的嫌疑。十七八岁的女孩子真是闷骚,说好了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可是私下里也总惦记着学校里那些面容干净微笑美好的瘦削男孩子。一起偷偷去小饭馆喝啤酒、一起大骂选修课也要次次点名的变态老师、一起进行过无数次咬牙切齿的节食——高喊以铅笔腿为荣萝卜腿为耻,又无数次以饿到饥肠辘辘后的暴饮暴食结束失败的减肥计划。
任博飞这一页翻过了,苏湄转眼又被学生会外联部的一个学长迷住,学电子工程的一个工科男,有次开例会苏湄要做报告,电脑黑屏,她满头黑线,PPT存在里面,没有U盘备份,这下要丢人了。学长微微笑着走过来:“让我看看。”工科男都有那么一双神奇的手,电脑在他们手里就跟被初吻的少女一般,任由摆布,五分钟就起死回生。
工科男还不忘提醒苏湄:“你要记得备份,而且你的杀毒软件也过期了,这样裸奔很危险。如果你不会弄,找个时间我帮你搞一下。”面对工科男纯良却极具杀伤力的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小白文科女瞬间被秒杀。此后很长一段时间苏湄都在纠结要怎么样在工科男跟前显得有脑有胸,智美双全。
那时候的苏湄和李宛都不约而同地留起了长发,大学校园里对“美女”的审美取向总是惊人地趋同——长发飘飘,双腿细长,紧身的牛仔裤和胸部一点微妙起伏的线条……这些东西那时候都比智商更重要。当年那些秒杀过少女们的翩翩少年,如今却都穿起了乏味的西服衬衫,古龙水的味道平和清雅,但再也没有当年牛仔裤帆布鞋混杂着汗味儿带来的最初的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