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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与你血肉相连

辨善恶,镇妖魔 唐宋元明清 2024-04-17 23:51
姥爷不禁从脑门上冒出了汗:“王先生,我已经给你说过,我什么也不会,你让我来,我什么法子也没有,拿啥让我救他?你不就是想我让来送死的吗?”
“看来你依然是不相信你自己!”算命王说:“把你的手伸出来!”
姥爷把左手伸了出来。
在一间昏暗的房间里,算命王的声音低沉而神秘:“伸出你的右手。”
姥爷没有犹豫,将他的右手递了过去。算命王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白玉,那玉白得耀眼,仿佛冬日里未被玷污的初雪,形状规整如正方体,大小差不多与孩童的拳头相仿。它在姥爷张开的掌心里轻轻晃动,透出一股诡异的气息。
奇异的现象发生了,在姥爷的掌心,一道模糊的符咒悄然浮现,而那块白玉竟染上了一抹血红。姥爷诧异地伸手去触碰,却只触及空气,什么也摸不到。
“你怎能摸到它呢?”算命王淡淡地说,“那道符已经与你血肉相连。”
“与我血肉相连?你这是什么意思?”姥爷的声音带着不解和忧虑。
“现在你可以放心了。”算命王继续说道,“你手心的这道符叫做命符,它能激发你体内的生命力量。但要让这符生效,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你的大伯便是因此牺牲。”
听到这里,姥爷心中涌起深深的自责。他曾经怀疑过大伯的话,现在知道一切都是真的,连梦境都是真实的。
“你不必自责。”算命王安慰道,“你治愈了金司令,你的堂兄弟们,金司令会照顾他们的。”
姥爷忍不住询问:“他们怎么会认识金司令的呢?”
算命王轻笑一声:“哈哈!他们并不认识金司令,但他们认识我。几天前,我见到两个乞丐在街上说他们有个堂弟懂得画命术。人们当然不信,以为他们是骗子。但我对画命术略有耳闻,便好奇地请他们到茶楼详谈。得知一些情况后,我观察星象,发现司命星在东南方向异常明亮。于是,在你的两个堂哥的带领下,我来到了你们村子。当我第一眼看到你时,我身上的这块玉变了色,我便确信你拥有不凡的能力。”
“原来是这样!”姥爷感慨地说,“如果金司令真能收留我的两个堂哥,我将不胜感激。”
“我们是一家人,不必说两家话。”算命王微笑着回应,“现在,让我们开始吧。”
在一间昏暗的房间里,算命王从旁边的抽屉里拿出一个长木匣,这木匣散发出一股淡淡的香味,竟然将空中的那种臭味压下去了一些。他打开木匣,里面有一支毛笔,不长,约有一尺,笔毛一片金色。
“这支毛笔是我抓了七十二只黄皮子,将它们养在后院之中,每天都亲自喂食,直到与它们完全混熟,在它们不知不觉中取出了一些尾毛,然后将它们放生之后做成的。”算命王解释道。
“所以这支笔不但材质上乘,而且无恨无怨;再经我埋在地下三尺吸收地气三个月,又放在天台处吸收日月精华三个月,已有灵气。虽然刘某做出这支笔,但刘某却无法驾驭它。”
“如果只是写书法消遣一下,实在是大材小用。今天刘某便把它送给先生,只要你在黄司令的眼睛,鼻子,嘴巴上各画一竖,半寸就好!”算命王一边说,一边将毛笔递给了姥爷。
听算命王说到这里,姥爷紧张的心不禁舒缓下来:“我画完了之后,你会放我走吗?”
“当然,你画完之后,一定会放你走!”算命王肯定地说。
姥爷接过刺刀之后,嗞牙咧嘴地把手腕上弄了个口子,然后便沾着自己的血当墨。
“没错,你封住金司令的“天,人,地”三象,困住他体内的三魂七魄,他便可以延寿五年!”算命王一边说,一边将毛笔递给姥爷。
看着明晃晃的刺刀,姥爷脑门子上的汗又嗖地全冒出来。
“先生,你别怕,并不是为难你,只是要你见点红,然后用你的血当墨划上去就好——是你自己动手,还是我找人动手?”算命王看着姥爷说。
“我还是自己来吧!”姥爷听到这里说。
他刚说到这里,警卫便拿出一把亮闪闪的刺刀来到姥爷面前。
“仅仅就这样?”姥爷疑惑地问。
“当然,你只需要按照我的意思办就好。”算命王说。
但是要画肯定要墨,便问算命王有没有墨。
“当然,墨就在你身上!”算命王回答道。
姥爷就按照他的意思办,但是心中仍然忐忑不安。
那毛笔也奇怪,沾了血之后,竟然仿佛得了肥的花朵一样显得非常滋润。
姥爷依照算命先生的话将黄司令的画过之后,那毛笔顿时没有了血,就像枯萎的花瓣。
姥爷把笔又还给算命王:“我该走了吧?”
“慢着!”算命王阻止了。
“你不是变卦了吧?”
“来的时候我说过,如果你救好金司令,会在荣城给你分房产……”
此时姥爷已体会到伴君如伴虎的感觉,便急忙挥身:“我不要,我还是回乡下……”
“那也好,我刚才说过把这支笔送给你,就当你以后吃饭的行头吧,你给人家续五年之命,千金难买啊!”他说完,便差人将毛笔洗后装进木匣送给了姥爷。
姥爷接过木匣之后,算命王让警卫开车将他送了回去,两个堂哥当时就被叫走当兵了。
坐在车上,姥爷还希望,两个堂哥能够做一番事,成不了金司令,至少能成个金团长就成,不过,至于金司令好没好,他并不清楚,因为他离开的时候,金司令依然是那个样子,令人作呕。
姥爷也管不了那么多了,能回来就好,更何况,那个算命王说的是真是假谁也不知道。这时是1935年夏,姥爷第一次画命经历,暂时到这里。
在这页笔记下,姥爷写了一行字:人是有心魔的,贪婪就是最大的心魔。
在南方的工厂里,我的生活一如往常地平淡。直到那天,娘的声音突然从屋外传来,打破了午后的宁静:“有人给你打电话。”
电话?谁会在这个时候联系我呢?除了紧急加班的通知,我的生活中几乎没有这样的意外。同学们早已失联,而亲人之外的电话更是寥寥无几。心中充满疑惑,我匆忙将姥爷那本难以辨认的笔记——半文半白,夹杂着繁体字的记录藏于床头,随即走出房间。
娘手里握着听筒,眼神中透露出一丝好奇:“是你大学的同学。”
同学?我心头一惊,自从离开学校后,就再也没有与他们联系过。他们是如何找到我的?接过听筒,我试探性地问道:“喂?”
“建辉吧,我是野鸟!”电话那头传来了熟悉却又陌生的声音。
“野鸟?”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们之间并不熟络,他为何会突然联系我?
野鸟,这个名字在大学时是个绰号。他与我同住一个宿舍,每当新面孔出现,总少不了一番自我介绍。轮到野鸟时,他一本正经地说:“我叫刘小春,不过,你们可以叫我野鸟!”
尽管他的自我介绍让人印象深刻,但我对他的了解并不深。野鸟外表阳光帅气,球场上的表现更是引人注目,成为女生们私下议论的焦点。他也似乎乐在其中,游走于众多女生之间,却总是声称自己仍是处男。对于他的这种行为,我感到十分反感,绝非因为嫉妒。
“喂,建辉,你还在听吗?”野鸟的声音将我从回忆中拉回现实。
“我在。”我回答,心中却充满了疑惑,不知道这个曾经的大学同学,此刻找我究竟有何贵干。
在毕业的欢聚时刻,我们才初次共饮了两杯酒。
或许幸运女神也被他的魅力所吸引,他一毕业就被《荣城日报》招纳为记者。每当有重大党政新闻登上头版头条,人们总能看见那熟悉的署名:本报记者刘小春。
而我,辗转六年于民工生涯,期间与他音信杳然。我自觉身份悬殊,不敢再与他攀谈。但今日,他突然来电,我心中疑惑,不知他有何企图,便直截了当地问:“你找我有什么事?”
“没什么大事,就是想找你聊聊。听说你从南方回来了,回来好,毕竟在家,有事也能互相照应。”
“你真的找我没事?”
“呵呵,其实也有件事。我最近想写一篇关于金大舌头的报道,你能提供一些资料吗?”
听到这里,我心中一惊,不知他是偶然提及还是早有预谋,便试图敷衍过去:“你不是只写领导的新闻吗?怎么突然对传记感兴趣了?”
“记者嘛,就是记录事情的人,写什么不是写!”他笑着回答。
“我能给你提供的,只有历史课本上那段对他的轻描淡写的描述!”我说。
“那好,以后我们常联系!”
挂断电话后,我心中暗自思忖:“原来打电话给我是另有所图,他妈的,我又不是什么金大舌头,找我有什么用?问你妈还不如问我!”
母亲见我面带怒色,忍不住说:“建辉,你从你姥爷家回来就一直闷在屋里,万一闷坏了怎么办?要不你出去走走吧,今天是六月初六,土山有庙会,你要不去看看,散散心?”
我想了想,同意了。自从打工以来,赶庙会也成了过去的记忆。
土山是我们村东北的一座低矮的山丘,每逢六月六日便会举行庙会。
庙会全称是“农业物资交流大会”,主要是方便各村的人们手艺人与生意精来这里交换或者买卖物品,于是唱戏的,玩杂耍的,卖狗皮膏药的,跳脱衣舞的各行各业纷纷聚集在这里,多了不少热闹。
夏天的装束总是很随意,一个青色大裤衩,一件红背心,外加一双拖鞋,本来我的这身穿着,在村子中并没有感到什么怪异,但是我很快就开始恨自己怎么会穿这番屌丝模样。
这里人很多,但世界却小,我怎么也没想到竟然在这里遇到初中同学莫小红。
女大十八变果然没错,此时的她,再也不是当初那个流着鼻涕的丑丫头:白上衣,黑短裙,黑丝高跟,凹凸有致,穿着时尚,面容精致,顾盼流星,非常靓丽,与我经常梦中神交的女神几乎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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