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鸟的目光转瞬即变,柔情似水地望向lisa:“你刚才的话,可不是这样讲的。”周一天忍无可忍,怒火中烧:“有种就跟我一决高下!”野鸟毫不畏惧地回应:“谁怕谁?不过咱们得点到为止。”
眼见周一天双目赤红,怒骂道:“点个屁的到!能打就痛快打一场,不能打就离lisa远点,别像野狗一样到处撒野!”野鸟却轻蔑地反唇相讥:“你不也是一样?”
周一天再也按捺不住,挥拳便向野鸟冲去,野鸟连忙躲闪。野鸟抱怨道:“我还没准备好,你这算什么英雄好汉?”但周一天哪里还顾得上这些,两人旋即扭打成一团。
“我们是不是该过去看看?”我提议道。墨镜男点了点头,我们便走向了他们。
工人们立刻显得有些不安,我急忙开口解释:“别担心,我们只是来看看。你们不认识我吗?我是开挖机的赵建辉啊!”虽然平日里大家交流不多,但我这么一说,他们似乎也释然了,纷纷放松下来。
周一天和野鸟两人显然不是专业的格斗选手,他们的打斗毫无章法,更像是两只大猩猩在互殴。两人纯粹是出于本能的攻击,实在没什么看头。
然而,村里久未有此热闹,工人们日复一日地挖沟渠,如今有戏可看,便当作是免费的真人秀。
lisa走到我身边,忧心忡忡地说:“建辉,你去劝劝他们吧,这样下去太难看了。”我心中暗想,野鸟这小子也该受点教训,便回答道:“随他们去吧,这种事也只能顺其自然,自然界的法则本就如此。”
野鸟和周一天则像两只缠斗的野兽,无法分开,他们互相攻击,你扯我的耳朵,我扭你的鼻子,你来我往,没完没了。
我在一旁找到了个地方坐下,心中默默地为周一天加油鼓劲:周一天,你得挺住啊,我早就想教训一下那个自以为是的野鸟了,得让他知道厉害,把他从嚣张的野鸟打成垂头丧气的死鸡!
墨镜男在人群中显得格外突兀,就像群鸡中的鹤,他站在那里,仿佛《黑客帝国》里的角色一般,冷静而神秘。
野鸟在混战中大喊:“两公公快来帮我啊!”但我和墨镜男都没有动,这两个平日里威风凛凛的人物,如今却因为这场纠纷变得毫无形象可言。
就在两人打得不可开交之际,这片土地的主人,也就是斌子的舅舅,人称七叔的,带着村里的村长走了过来。七叔抱怨道:“村长,你说我最近是不是倒霉透了?先是鸡被咬死,现在这红薯也让他们这样糟蹋,都长不好了!”
村长虎子爷看了看场面,脸上露出了一丝幸灾乐祸的笑容:“原来是周队长和大记者你们俩在这儿闹腾,这是怎么了?”
周一天和野鸟此时正打得眼红,什么风度都不顾了,一个指责对方泡了他的女朋友,另一个则声称对方霸占了他的新欢。
但村长毕竟是村长,事情最终还是由他来平息。他让墨镜男和我带着野鸟离开,而周一天则带着Lisa回去。至于土地的钱,野鸟当场掏出五百块钱给了七叔:“我把周总的那份也出了!”
回去的路上,野鸟不满地说:“你们真不够哥们,为什么不和我一起对付周一天?”
我回答说:“我以为你很厉害呢,毕竟你之前不是说方专家很嫩吗?还是说,你只是靠着墨镜才敢这么说的?”
,野鸟沉默不语,他的脸色斑驳交错,青一块紫一块。那晚,他没说一句话,倒在床上便沉沉睡去。
我自省之下,发现自己也颇有伪善之嫌。表面上安慰着野鸟,心中却暗自窃喜。一向自视风流倜傥的野鸟,这次竟遭人殴打,更妙的是,这必将成为村中热议的话题。如此一来,无需我多言,他大概就会自行离开这个村子。心情舒畅之下,我也很快进入了梦乡。
然而,半夜时分,我被一声轻微的“咔嚓”声惊醒,就像是某物被硬生生拧断的声音。我不由得坐了起来。
床上已不见墨镜的身影。我急忙走出屋外,只见墨镜依旧手持一只干瘪的鸡尸。
他瞥了我一眼,开口道:“我知道你对我心存疑虑,但今夜,真相将大白于世。那个偷饮鸡血的贼,我不会再让他逃脱!”
我正欲回答,墨镜却举起他那根墨绿色的斑指,示意我不必多言:“若我是异类,这指上的色泽早已变化。”
话音刚落,他身形一晃,瞬间跃过院墙。
我自幼生长于乡野,加之年少时翻墙逃课的经历,翻墙对我来说并不陌生。然而,我从未像墨镜这般轻松跃过。他如风一般掠过,而我则需攀爬费力。
墙外是村里的小路。路两旁,除了散落的房舍,还有茂密的树木。
远处,隐约可见一个身影,模糊不清,似乎是名女子。她手里还握着一只鸡。当她看到墨镜,顿时显得惊慌失措,起身便逃。
,墨镜男子手中的翠绿戒指诡异地变为了白色,它仿佛吸收了月光精华,在漆黑的夜空中散发出幽光。
女子紧紧抓着鸡不放,拼命向前奔跑,而墨镜男子紧随其后。他们的动作迅捷无比,我拼尽全力狂奔,却始终无法追上他们的脚步。幸运的是,当他们抵达村庄东南角时,终于停了下来。
我跟在他们后面,气喘吁吁,几乎要跑断气。当我终于有机会停下来时,只能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息。我们停在了一个荒凉的地方,周围是连绵不绝的坟墓,这里是村中的古老墓地,坟茔紧挨着坟茔,尽管有月光照耀,但四周依旧弥漫着一股诡异的气息。
忽然,一声凄厉的哭泣声划破了寂静,吓得我差点魂飞魄散。仔细辨认,才发现原来是村里的狗在叫。我拍了拍胸口,暗自咒骂,究竟是谁家的狗,叫得如此悲惨,差点吓死我了,明天非得让它去见佛祖不可。
墨镜男子沉默不语,但他的手中已经悄然伸出了一把匕首,在戒指的映衬下,匕首散发出一道寒芒。我知道这个女子并非寻常人,她背对着月光,面容模糊不清,但当一道光芒闪过她的眼睛时,她不由自主地捂住了眼睛。那道光,正是墨镜男子手中65式陆军匕首的反光。
就在女子遮住眼睛的瞬间,墨镜男子如闪电般扑向她。女子意识到危险临近,发出一声尖叫,却似乎不知所措,只能瘫坐在地。
就在墨镜男子的匕首即将触及女子喉咙的刹那,另一个黑影突然从坟墓间窜出,一脚踢向墨镜男子的肋骨。墨镜男子未能及时躲避,被踢个正着,痛得在地上翻滚了几圈,然后迅速站起,警惕地注视着那个黑影。
黑影站定,背对着月光,虽然面目不清,但其身形却异常熟悉。
“如果今日她遇上那位骑乘谛听兽、佩戴墨镜的神秘人,或许她能幸免于难。”那影子沉声开口。
“善者入善道,恶者进恶途。”墨镜之人冷然回应。
“她的罪过何在?她如今身怀六甲,偷取村中几只鸡又算得了什么?”黑影反驳道。
“今日窃鸡,明日便会伤人。”墨镜之人语气坚定。
“你们外表如此相似,行事却天差地别。那天如果我和建辉为了细丫而冒犯了你,你是否也会将我们置于死地?玉芝婶岂不是要遭受难产之苦,最终一尸两命?”我听到这里,心中既惊又喜,认出了那个被称为鸡窝头的人,原来他并未死去。
我心中困惑,不解鸡窝头与那女子的联系。不过,我直觉他们之间应该没有关联。毕竟,怀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不可能如此之快。更遑论,如果鸡窝头真的带了个媳妇回家,他的母亲恐怕会欢喜得不得了。
“鸡窝头,你竟然还活着?”我急切地询问。
“从今以后,叫我陈枫吧!”鸡窝头的声音虽然依旧,却多了几分阴沉:“鸡窝头已经不复存在!面对不公,总有人需要站出来!”
墨镜之人见到鸡窝头,露出了一丝惊讶:“你竟然还活着?”
鸡窝头回答道:“既然你未死,我又怎会亡?不管她是谁,她现在怀着孩子去偷鸡,并不是什么大错。”
“我不在乎她是谁,也不在乎她的理由。医世之道,若有污秽之物,必当清除!”墨镜之人冷酷地说:“既然今天来了一对,我就一并解决!”
女子跪地哀求:“求你放过我,我肚子里的孩子……”但墨镜之人丝毫不为所动。
鸡窝头冷冷地对我说:“建辉,此事与你无关,你最好退开!”
“你那天没死,今天必须死!”墨镜之人言毕,便挥起匕首冲向鸡窝头。
鸡窝头站稳脚跟,等待对方的冲击,然后敏捷地闪避。
两人展开了激烈的肉搏战,虽然没有电影中那般惊天动地的场面,但他们的拳脚功夫却是实打实的上乘。
这场战斗不同于街头混混的互殴,没有粗俗的抠鼻挖眼,而是充满了真实感。
尽管鸡窝头与墨镜之人搏斗激烈,但后者的目光始终未曾离开那名女子。
女子试图抓住逃生的机会,但墨镜男子冷酷无情,他手中的匕首如闪电般飞出,直刺入她的背部心脏。女子倒在地上,身体抽搐了几下,便永远停止了呼吸。然而,当再次看到她时,她已经变成了一只大肚子的刺猬,那把致命的匕首斜插在地上,正穿过它的身体。
我看着这一切,心中突然涌起一股对墨镜男子的憎恶。他的冷漠和无情让我感到震惊。鸡窝头男子愤怒地冲向墨镜男子,狠狠地一拳打向他的心口。然而,墨镜男子并未示弱,他迅速反击,一脚踢向鸡窝头。
两人都被对方的力量震退数米,他们努力站直身体,但都无法做到,最终都单膝跪地,努力支撑着自己的身体。鸡窝头喘着粗气说:“你最终还是将她打死了!”墨镜男子冷冷回应:“我只是让她轮回去做人,这并没有错。”鸡窝头反驳道:“其实她的生死与我无关,但我不能忍受你为了所谓的正义去猎杀她!”墨镜男子坚定地说:“我在医世,并没有错!”
鸡窝头艰难地站了起来,转向我,语气中带着一丝疲惫:“建辉,从现在开始,陈枫已经死了。如果你见到我娘,千万不要提起今晚的事情,我希望她能彻底忘记我!再见!”说完,陈枫转身离去。我想叫他,但他已经消失在夜色中,我只能挥着手说:“再见,陈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