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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夺取生命

辨善恶,镇妖魔 唐宋元明清 2024-04-18 00:03
在一个昏暗的夜晚,斌子忍不住开口问道:“大哥,你是个仁慈的人吗?”
那人戴着墨镜,沉默不语。
博五紧接着说:“如果真是个心慈手软的人,应该不会随意夺取生命吧?”
“妖孽,必须清除!”那人透过墨镜,冷冷地挤出这四个字。
我忍不住插嘴:“去对付那些贪官污吏岂不更好?玫瑰它只是一只努力修炼成人的生灵,而那些人却逐渐沦为了兽类。”
“你们说的,与我无关。”墨镜男淡漠地回应,同时手中出现了一把锋利的匕首。
博五和斌子反应迅速,一个扑向他的腿,一个紧抱他的腰,我也赶紧绕到他的背后,紧紧抱住他。
“玫瑰,快逃!我们三个可挡不住这个疯子太久。”我冲玫瑰喊道。玫瑰转身欲逃,但墨镜男轻而易举地挣脱了我们的束缚,力量之大出乎所有人意料,我们三人跌落在地,满嘴泥泞。
如同闪电一般,墨镜男瞬间出现在玫瑰面前。
玫瑰化作一团黑烟,迅速包裹住墨镜男。
他却不屑一顾,随手挥舞几下,那团黑烟渐渐消散无踪。
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领带,淡然宣布:“清除完毕。”
“清除你个头!”斌子愤怒地站起来,捡起一块砖头猛地向墨镜男的头部砸去,砖头瞬间粉碎。
然而,墨镜男仿佛未受任何影响,轻轻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毫不在意地向村庄深处走去。
工地上的灯光黯淡无光。我们三个,博五、斌子还有我,脚步沉重地走回了工地。竹席上,我们躺下,望着繁星点点的夜空,彼此间却沉默不语,直到天边泛起鱼肚白。
破晓时分,周一天在lisa的陪伴下,竟然能站起来行走了。他对我说:“建辉,你昨天擅自把lisa接来,也不跟我打个招呼!”我轻描淡写地回答:“老同学有难,相助是理所应当。”
“今天感觉好多了,前几天的事情就像一场梦。对了,梦里有个女人一直在我身边,你知道是谁吗?”周一天好奇地问。我淡淡地反问:“哦?不清楚,或许是你在梦中虚构的人物吧。难道不是lisa么?”他恍然大悟,笑了笑,便与lisa并肩离去。【第十七节,十鼠抬轿至此落幕。】
不久后,野鸟提议换个住处。我母亲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你们在这里住得挺好的啊。”野鸟安慰道:“大娘,别担心,我和建辉去村长家住好了,有空我会回来看望您的!”母亲坚持道:“你们就在这儿住下吧!”我却斩钉截铁地说:“那个戴墨镜的家伙必须离开!”
母亲责怪我:“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野鸟连忙缓和气氛:“大娘,别生气,这都是小事一桩,不必因此伤了和气。”说罢,他提起行李放进车里。
墨镜男坐进车内,野鸟启动引擎,车子缓缓驶入村子深处。目送他们远去,母亲不解地问我:“你究竟在想什么?”我回答道:“没什么,他们有公务在身,住在我们家成何体统?我们家又不是旅馆!”
我又对母亲说:“对了,村里有没有谁家的母猫最近生了小猫?我想要三只,先养着。”母亲疑惑地问:“养那么多猫做什么?”我没有回答,只是默默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在经历了连续数日的劳顿之后,我终于可以在柔软的床上好好休息,远离了硬邦邦的门板。那感觉是如此的舒适,仿佛所有的疲惫在这一刻都消散了。
然而,尽管身体得到了休息,心里却难以平静。这些日子里,我似乎一事无成,精力耗费殆尽,钱财却未曾增加。我自嘲地想,自己忙碌于琐事,却像个无用的傻瓜。
在这样的心态下,我决定暂时放下一切,拿起爷爷留下的笔记,让自己沉浸在故事中稍作放松。笔记中提到了算命王,这位曾是军统二把手的人物,被大老板亲自召回上海。那时的金司令虽然心中愤怒,却也无可奈何。毕竟,大老板手下的陈诚和薛岳都是不容小觑的战将,他们的实力远超汤恩伯与冯玉祥。
中秋佳节到来,本是团圆欢庆的时刻,但金司令却无心赏月品月饼。算命王曾经是他的智囊,为他出谋划策,如今他的离去让金司令感到了孤独和无助。
就在这个节日的清晨,清风先生和士兵们的训练告一段落,金司令便召见了他和我的姥爷,交给他们一个任务。原来,金司令听说在宛城下辖的邓县,有一位名叫林瘸子的智士,隐居在庞王庙村。这位智士是乾隆年间名士庞振坤的后人。
接到命令后,我的姥爷和清风先生立刻开始准备行装。他们将踏上前往庞王庙的旅程,希望能够请到林瘸子,就像当初算命王邀请姥爷一样。
在准备行装时,姥爷和清风先生自然不会遗忘携带阳断和虎头大刀。
然而,金司令却额外命令卫士从军械库中取出两把鸡腿撸子交给他们。
尽管清风先生和姥爷都推辞说用不上,但金司令坚持道:“大金先生,小金先生,我了解你们的本领,这鸡腿撸子虽常见,不及虎头大刀稀有,更不如阳断独一无二,但你们必须学会使用它,恕我直言,在紧要关头,它可能比阳断和虎头大刀更为实用!”
于是,清风先生和姥爷恭敬地接过鸡腿撸子,开始踏上旅程。
不同于算命王的威风凛凛,有司机驾驶老鳖车来往,清风先生和姥爷选择了一辆马车,而车夫正是清风先生自己。
选择马车而非老鳖车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确实不常乘坐老鳖车,而是习惯于这种交通工具。
至于算命王,他有着坚实的背景,作为军统二老板,早已习惯了乘坐老鳖车。
不再赘言,两人驱车离开宛城,沿着大道向西南方向前进。
从宛城到邓县的路程约有八十里。
如前所述,秋后的天气夜晚寒冷白天炎热,人们常常将秋天比喻为秋老虎,因为它的炎热并非易于应对。
秋老虎的确凶猛,再加上这辆马车本身是用来拉货的,没有车棚,两人出城时,看到一片荷花塘,便从塘中摘了两片大荷叶,顶在头上遮阳。
沿途之上,他们汗流浃背。
从外表看,他们绝不像是司令部的人,反而显得颇为寒酸,有些像是赶脚客(即拉货的人)。
行走了大约一半的路程后,姥爷和清风先生被晒得几乎要着火。
冷色,语气中透着不悦。
太阳高悬,炙热无情地照耀着大地。幸运的是,在这条漫长的乡间小路上,每隔数里便有一个简陋的小茶棚,为那些行色匆匆的旅人提供一处避暑休憩之所。
姥爷和清风先生,两位行路的客人,抬头望着那挂在天际的炎日,决定在前方的一个小茶棚稍作停留。这茶棚由稻草搭建而成,摆放着几张粗糙的桌椅,虽然简陋,但足以让人避避烈日,而且消费甚微,与城里那些高档的茶楼自是天壤之别。
这里的茶水用的是随处可见的六月菊泡制,这种黄色小花味道虽苦,却有着极佳的清凉解暑效果,因此成本极低,茶资自然也就便宜了。
两位客人刚坐下,一个年迈的老者便提着茶壶走了过来。姥爷正要端起茶碗一饮而尽,旁边的清风先生却皱起了眉头,出言阻止:“大叔,请等一等,这茶我先尝尝。”
老茶匠一怔,随即笑道:“客官这是信不过老夫?无妨,我先喝给您看。”说罢,他端起清风先生面前的茶碗,一口气喝了个干净。
姥爷见状,心想或许真的没事,便又要继续喝。然而,清风先生迅速夺过他手中的茶碗,坚持道:“大叔,你也来一碗。”
老茶匠擦了擦嘴角,脸上露出了一丝不悦:“二位不是来品茗的,倒是像是来找茬的。”
清风先生没有回应,目光扫视四周,恰巧一只蛐蛐跳到了近前。他伸手捉住,随手扔进了茶水中。那只蛐蛐挣扎了几下,很快便不再动弹。
“大叔,你这是什么道理?即便是心怀不轨的店家,也该等到夜幕降临后再行事,你这光天化日之下就想强取豪夺?”清风先生的脸上布满了寒霜,眼中闪过一丝锐利的光芒。
阴云:“你在这茶水中下的迷魂香,刚好被我闻了出来,还想抵赖?”
姥爷听到这里,不禁问:“先生,他喝了咋没事?”
“这种人,知道一定会有人要求他这样做,所以事先吞了解药!”清风先生说:“当年我进京考取功
名时,就遇到过!”清风先生说。
老头见已识破,不禁吹了一声口哨,立马走又走出五六个老头,约摸都在六十多岁,个个面如青菜色
,瘦骨嶙峋,每人手中持一把两尺来长的剔骨尖刀,当时就围住了清风先生与姥爷。
老头说:“两位,我知道你们经常赶脚也不容易,今个没见你们拉货,再看你们的穿戴,想必也没什
么钱,就把马匹马车留下,我们只要钱,不要命!”
清风先生当既从背后敢出虎头大刀,一刀插在桌子上,只余虎头刀柄留在外面。
“想要,也要先问这把刀再说!”清风先生说。
这个气势,当时把那五六老头镇住了,其中两人手抖的厉害,刀不禁掉在了地上。
清风先生叹了口气:“没想到,这地方司令一眼看不到,竟然有土匪!”
那老头也非常惊讶:“你是什么人?可有什么名头?我们也是混口饭吃!”
清风先生说:“倘若打劫,怎么全是老弱病残?我看你们也不像是穷凶极恶之人,为何要在这里干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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