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阳踪坝堵得里三层外三层,市局的车根本开不进去,刑警们只能带着勘查工具下车步行。
被丢弃的尸体已经转移到殡仪馆的太平间,男性,身高一米七一,穿三色横条T恤,卡其色运动裤,鞋子不见了。他的尸表勒死特征明显,索沟向上倾斜。
痕检师在抛尸现场发现刹车痕迹,而据小王等员工说,送尸车一般不会从那边经过,因为会绕远路,实在是因为其他路拥堵,不得不绕路时,也没有理由停下。
所以在那儿刹车的就分外可疑。
经过比对车轮痕迹和进出殡仪馆的监控,警方锁定了一辆送尸车。车主叫刘泽霖,长期在各个医院活动,是殡葬业里的个体户,他这类人在丰市有个统一的名字,叫“金无常”。
警方根据掌握的信息找到刘泽霖家中,他不在家,手机也关机了。
与此同时,殡仪馆的一位火葬员大着胆子看了尸体一眼,惊呼道:“这,这不是老张吗!他昨天还来送过遗体,今天怎么就死了!”
火葬员只说得出被害人叫老张,是经常来殡仪馆的“金无常”,好像是在市三院附近活动。警方立即将老张的身份与刘泽霖联系起来,这俩都是“金无常”,也都在市三院靠拉客谋生,莫不是竞争关系导致的凶案?
根据这条线索,刑警开始在市三院走访,从其他“金无常”口中打听到老张大名张伟杰,住在医德巷子里的老房里,是个单身汉。
房子是张伟杰租的,合租者也是“金无常”,一见警察上门,吓得腿都软了,一副做多了亏心事的样子。痕检师在屋中取得张伟杰的生物检材,经过DNA比对,确认被害人正是张伟杰。
莫沉荣和白展从丰安县回到丰市,打算按照昨天的计划调查沈历维和陈香里。但在高速上,白展刷新闻,看见丰市殡仪馆发生了抛尸案。
抛尸案倒不奇怪,但抛在殡仪馆就很有话题性,白展马上来了兴趣。反正重新排查沈历维和陈香里需要市局开具许可,白展打算顺道去问问殡仪馆那案子是怎么回事。
负责侦查的是刑侦支队的副队长黄安易,得知白展想了解案子,他立即给白展的账号开通的权限。特别行动队的人既然在,让他们出点主意,也好尽快破案。
网上没写被害人和嫌疑人的名字,白展一查调查记录,顿时看向一旁的莫沉荣。
莫沉荣:“被害人是张伟杰?”
黄安易有点吃惊,“怎么,这人有问题?”
白展说:“我们正在查十七年前的一桩陈案。”
黄安易点头,“这个我知道,丰安县那个是吧?李队前几天给我说过,就等着你们破案呢。”
白展说:“当年的案卷记录里,张伟杰的名字多次出现,曾经是专案组的重点怀疑对象。”
黄安易脸色逐渐严肃,“竟然这么巧?”
白展翻开从资料室借出来的案卷,视线落在张伟杰的照片上。
这是个从长相看,就不善的人,颧骨突出,脸颊凹陷,眼神阴恻恻的。张家不是那种在丰安县生活了几辈的家庭,张伟杰小时候跟随父母一起迁到丰安县,做的是运输生意。
张伟杰初中都没读完就到社会上混,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仗着家里不缺钱,到了二十来岁,都没有找到稳定工作。
那时谭维彬的作坊飞快发展,需要运输工人,张伟杰看上在作坊工作的一个谭家女,报名搞运输。谭维彬雇佣了他。
之后几年,张伟杰工作吊儿郎当,和谭家女谈了一段时间,拈花惹草,闹得分手。谭维彬几次想辞退他,但县里确实缺少运输工人,再加上张伟杰没有犯过大错、张家长辈又接连说好话。小地方都讲究人情,谭维彬便勉强让张伟杰留下。
谭维彬遇害后,专案组第一时间就调查过谭家作坊里的人、和谭维彬有矛盾的人。张伟杰作为二流子,被重点关照。大家都知道他和谭维彬发生过口角,谭维彬还扣过他的工资,他有作案动机。
但是案发当天,他声称和发廊女鬼混,发廊女也证明了他一夜都没离开。这不在场证明虽然不算完善,但他坚决否认自己犯案,警方也没有明确证据,无法将他认定为凶手。
后来,毕江遇害,警方再次调查张伟杰,这次张伟杰的不在场证明更加充分,他那晚和人打牌,人证不止一个。
年代久远的案子,有的凶手就藏在被警方重点调查过的人之中,只是碍于技术手段的不足,他们逃过了刑罚。白展本来打算在接触过沈历维、陈香里之后,再逐步核实当年被重点关注的人的现状,没想到张伟杰这就被人杀死了。
听完白展的分析,黄安易说:“难道这起案子和丰安县的案子有关?有人知道我们最近重启了调查,所以杀掉张伟杰?灭口?”
白展一听就知道这位黄队也是个思维跳跃的,问:“我想参与这次侦查,可以吗?”
黄安易赶紧点头,“欢迎!”
根据已有的线索,嫌疑集中在“金无常”刘泽霖身上。抛尸的正是他的车,警方在殡仪馆外一公里处找到了他的车,他人却已经失踪,手机关机,无网上消费记录。火葬员证明半夜送尸的是他,可以排除车被他人驾驶、抛尸的可能。
黄安易还有得忙,匆匆交流完案情就离开了。办公室剩下莫沉荣和白展两人,莫沉荣查阅刘泽霖的背景,皱了下眉,“刚才你和黄队已经想当然地把张伟杰案、丰安县两案挂上钩了。但这个刘泽霖和丰安县似乎没有关系。”
白展弯起眼,“所以需要你一起查啊,你最严谨。”
莫沉荣抬头,看见白展那双笑眼,不由得也勾了勾唇,轻哼一声。
警方已经获取的信息是,刘泽霖四十三岁,丰市隔壁岳市人,离异,有个女儿跟前妻生活,五六年前被老乡领着干起“金无常”,因为抢生意打架、骚扰病人家属,两次被治安拘留,有案底,没有前往丰安县的记录。
莫沉荣说:“如果这人确实是凶手,动机应该与抢生意有关,张伟杰只是恰好是丰安县案的嫌疑人之一。”
“那他不是凶手呢?”白展说:“你假设,我也来假设,刘泽霖不是凶手,被凶手嫁祸。”
莫沉荣顿了下,“可抛尸的就是他。有人逼迫他抛尸?他只是个工具人?现在失踪……”
“这就是最奇怪的地方。”白展在莫沉荣背后转圈,“本来抛尸在殡仪馆那种很快就会被发现的地方就很不正常,你真想毁尸灭迹,都到殡仪馆了,为什么不再进一步,想办法火化掉?这不是藏尸也不是抛尸,是故意用尸体来引起轰动。”
“一个简单的生意纠纷,会发展到这种地步吗?”白展双手在莫沉荣肩上拍拍,“我觉得不会。再倒回来,他就是这个抛尸者,但他丢下车失踪。可能一,他这个工具被人用完即抛,灭口了。可能二,他自己跑了。”
莫沉荣说:“其实不管是他杀了人,还是他被利用抛尸,自己跑掉都不符合逻辑。他有更好的选择。”
白展:“所以这案子牵扯到的估计不少。走。”
莫沉荣:“去哪?”
“黄队他们正在找刘泽霖,没找到人之前,刘泽霖还是最大的嫌疑人。”白展说:“我想先去见见沈历维。”
已经过了饭点,老沈盒饭外的坝子上还是坐着不少人,都是照顾病人照顾得筋疲力尽的家属,无法在餐点准时吃饭,忙完了才草草填个肚子。
沈历维让徒弟去里屋休息,自己又炒了一大盆韭菜鸡蛋。莫沉荣和白展没吃午饭,各自要了一份十五块钱的盒饭。付款语音响过后,沈历维递给白展两个空饭盒,示意自己想吃什么舀什么。
第二次来吃饭,心境完全不同,上回莫沉荣还忙着跟白展计较多夹一筷子菜,现在两人都没说话,各自观察。
沈历维看上去比实际年纪苍老,穿着一件老头背心,围着买食用油送的围裙,有些秃顶,全身上下不超过一百块钱。他跟客人们说话时语气算得上温和,但脸上没有笑意。不是那种冷着脸不愿意笑,是经历了太多风雨,笑容对他来说太过奢侈。
暂时没有人来买饭了,沈历维拿了张矮凳,坐在店门边,开始抽烟。他看向马路上的车水马龙,看向马路对面的市三院,视线悲悯怅然,和他目光相接的一刻,白展看出一丝转瞬消融的壮志未酬。
这个对视让沈历维愣了下,很快抽完剩下的烟,往店里走去。
莫沉荣已经吃完了,来到沈历维面前,出示证件。沈历维惊讶地睁大眼,“你们要重查我哥的案子?”
白展往店铺的方向看了一眼,没跟上去,继续若无其事地扒饭,吃完菜还走到餐车边,舀了一大勺蒸蛋。店铺挨着马路,外面噪音太大,白展听不清莫沉荣和沈历维在说什么,好似也不在意,悠闲地回到餐桌边吃蒸蛋。
这时,沈历维那个个头很高皮肤黝黑的徒弟出来了,拿着扫把簸箕,清理餐桌下的垃圾。白展视线落在他脸上,他没注意到有人在看自己,扫完一张桌,又向另一张桌走去。白展还特意回头看他的背影。
这人和这摊子格格不入——这是白展对他的第一印象。
白展自己就当过小贩,普通小贩该有什么眼神,他一看就明白。但这黑大个虽然也是一副劳苦群众的模样,却有一丝飘在高处的冷漠。
但白展也说不出原因,只觉得这人也许不该只是一个盒饭摊子上的伙计。
伙计打扫完清洁,回店里去。白展也吃完最后一口蒸蛋,跟着他往店里走。他中途停下,侧身看向白展,白展满脸无辜,他皱皱眉,继续往里走。
店里,沈历维的眼睛已经红了,白展和伙计都听见他声音有些颤抖地说:“谢谢你们,这十七年,我没有一天放下我哥的案子,我以为警察已经不管了,没想到……”
伙计脸色忽然一僵,开口道:“师父!”
白展这才发现,伙计的嗓音很沧桑,像是喉咙受过伤。
沈历维被这一声打断,看向伙计和白展的目光有些茫然。
莫沉荣介绍说:“这位是我同事,我们一起调查谭维彬的案子。”
沈历维反应片刻,急忙拉过伙计,也跟着介绍,“这是在我店里打工的小卢,是个医学生,将来说不定还能去对面工作呢!”
小卢面无表情,去墙边的桶里舀来两碗用冰块镇着的绿豆汤,放在莫沉荣和白展面前。莫沉荣和白展对视一眼,都看出他想要阻止沈历维继续说。
但这就有趣了,一个来打工的伙计,怎么想要插手老板家里的案子?而且这案子发生在十七年前,当时他还只是个小孩吧?
放绿豆汤这个岔一打,气氛一下就变了,沈历维止住话头,“天气热,先喝点绿豆汤吧,解解暑。”
莫沉荣没动碗,觉得沈历维这一下子的转变不正常。刚才他给沈历维说完警方重启调查的决心,沈历维非常激动,那从眼里迸发出来的光绝不是作假。沈历维强调自己查了很多年,似乎是要给他递线索。那为什么小卢一打岔,他就停下了?因为他在激动之下忘了,有些话不能对警方说?
沈历维在丰安县人们眼中,是个坚持追凶的忠义之人,但早前莫沉荣与白展分析案子时,已经将他拨到有嫌疑的人这一边。现在他的举动更加让莫沉荣怀疑,他所谓的追凶只是一个表象。
白展很不客气地喝完绿豆汤,见莫沉荣没喝,戳戳,“你不喝?”
莫沉荣:“我不渴。”
白展像是就等着他这句话,拿过碗,“那我喝了。”喝完抹抹嘴,冲沈历维笑道:“老沈,好喝。”
莫沉荣眼皮跳了下,心想你倒是会套近乎,这么快就“老沈”上了。
沈历维憨厚地牵了牵唇角,像是要笑,却只是挤出苦涩。
小卢从厨房搬出盆子,坐在另一张桌子上掰豆角。墙上的摇头扇呼呼送风,他沉默得就像一座雕塑,只有双手机械地动着,将拨开的豆子扔进不锈钢盆,发出闷闷的撞响。
但每个人都感觉到了,他的存在无声胜有声,就像给与沈历维的某种暗示和提醒。
莫沉荣收回视线,问:“刚才你说,这些年都查到了什么?”
沈历维张张嘴,显然犹豫了,他摸下后脑,“我啊,就瞎查,警察都找不到凶手,我哪儿找得到。”
被问话的人在逃避,这时继续问毫无益处,莫沉荣今天本也只是来接触接触沈历维,索性换个话题,“我们去丰安县走访过,周哥王姨都记得你。我看丰安县现在也发展得挺好的,怎么想到来市里生活?”
话题改变之后,沈历维明显放松许多,擦擦脸上的汗,“我在县里待不下去。”
莫沉荣:“为什么?流言蜚语?”
沈历维摇摇头,“那倒不是。我哥是个好人,为丰安县做过很多贡献,他走了,社区、邻居看在他的面子上对我也很照顾。但是我……”沈历维的拳头渐渐握紧,“我受不了那种照顾,也听不得所有人都在我耳边说我哥好,可惜了。那是我哥,我当然知道他是最好的人。我留在县里,无时不刻不得接受他们可怜我的目光,听他们提到我哥。”
沈历维的悲痛是真切的,莫沉荣感受得到,也能理解这种心情。
沈历维长叹一声,“触景伤情吧,不如离开。而且我以前还是个医学生。”
莫沉荣说:“我知道。”
沈历维怔住,旋即苦涩地点头,“嗯,警察们早就把我的经历调查清楚了,都写在那什么卷子上吧?”
莫沉荣默认。
“是我哥供我读书,他说我是个大学生,了不起,能读就一直读下去,家里有他撑着。”沈历维眼神变得很远,回忆起二十出头的光景。
他从小爹不疼娘不爱,在被谭家收养之前,几乎没体会过家的温暖。来到谭家之后,他知道自己是外来的,所以做事说话特别小心,抢着干活,放学回家第一件事不是玩也不是做作业,是去厨房洗菜,生怕主人家觉得自己是个累赘,养着养着又把他丢出家门。
但大哥却把他从厨房拎出来,把台灯的光开到最亮,让他好好写作业,笑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就是不想写作业。”
他很窘迫,却词不达意,憋得脸通红。大哥揉揉他的脑袋,“当弟弟的不用操心家计,写完作业来吃饭。”
即便大哥说不必干活,但他也不敢敞开了玩。别人课间浪费时间时,他在写作业,为了提高效率,经常去问老师。回家后只用很少的时间就能完成作业,然后要么做家务,要么给大哥打下手。
灯光下,大哥专注地制作着纸房子。作坊里全是花圈、纸人,本是很渗人的场景,沈历维却从来没有害怕的感觉。大哥在的地方,就是安全的地方。
他总是待到很晚,接连打哈欠,大哥赶他去睡觉,他才离开。
因为对时间抓得很紧,脑子也确实聪明,他高中的成绩就没有掉下过全年级前三。
考不雨吸湪队。考大学,他很犹豫,一方面他还是很向往大学生活,但另一方面,他知道大哥需要帮手。他吃谭家的饭长大,也该成为白事手艺人。
他把想法告诉大哥,大哥狠狠凶了他一顿,“人生是你自己的,你该有自己的打算,咱们家的孩子不是非得成为手艺人,我继承,是因为我喜欢。你呢?你喜欢什么?”
他答不上来。做花圈纸人?他不喜欢,那只是他给自己划定的责任。大哥让他好好想想,高考一定要参加,至于读什么学校,他自己决定。
他从小就听大哥的话,大哥说考虑志愿,他就当真认真考虑了,他想学医,救死扶伤。
说出这个愿望时,他低着头,声音很小。学医战线长,花的钱也多,谁都说医科生辛苦,不可能照顾家里。他觉得对不起大哥的养育之恩。
但大哥却笑得爽朗又自豪,夸他有出息。“那咱就学医!八年?十八年哥都供你读!”
他考上医学院,大哥像每一个得意的家长,请熟人们吃饭,暑假结束,风风光光地把他送上火车。
上大学之后,他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有一年回家,居然发现不满三十的大哥居然有了几根白头发。大哥的生意已经彻底做起来,钱对谭家来说早就不是需要考虑的事,大哥想带着全县富起来,还想传播殡葬鬼神文化。
大哥是他见过的最有理想的人,生命就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永不疲倦,永不熄灭,永不落幕。
他刚打起的退堂鼓也因为大哥而“偃旗息鼓”了,他想成为像大哥一样活得精彩的人。那年回到学校,他拼命苦读,暑假没有回家,被导师介绍到一所不错的医院实习。
而噩耗就是在这个旺盛燃烧的夏天传来。他没有大哥了,也没有见上大哥最后一面。
“我当年和警察一起查案子,他们都认识我,卫哥是个好警察,可就连他也抓不到凶手,他说这案子就查不明白……”沈历维摇摇头,“专案组撤走之后,卫哥还坚持查,我俩还一起喝过酒。”
听到卫之勇,白展的神情静下来,莫沉荣朝他看一眼,放在桌底下的手在他手背拍了拍。
“为了查案子,我的学业也荒废了,学医难啊,考上就很不容易,我读了六年,眼看就要毕业了,最后功亏一篑。”沈历维继续说:“卫哥劝我回学校,案子有他们警察来查。我不相信很多警察,但我相信卫哥。我也不是不想回学校,是出了这么大的事,又耽误了好几年,我的学籍已经续不上了。我不可能成为医生了。”
这句话里的苦,就像酿了多年酿坏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