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她第一次杀人,由秦牧眠和花绍为她起了一个开端,从此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
如果说秦牧眠令她心存怨恨,那么花绍便令她心存感激,因为她有整整十年时间是与花绍朝夕相伴的,这十年里,花绍教给了她许多足以抵挡内心恐惧的东西。坚强是花绍给的,倔强是花绍给的,就连了无生趣时的希望亦是花绍给的。
秦牧眠救下长歌后的第三日便去了南方的一座城池,临走前将长歌托付给了花绍。
是夜,秦牧眠的房间里,淡淡的兰花香气中飘来丝缕酒香,秦牧眠望着窗外夜空中高悬的明月,举杯放在鼻前轻嗅着,明月的清辉洒在他的衣袖上,他像是饮了月光,眼神有些迷离。花绍一手支着头,懒懒地趴在桌子上,似是微醺了,他拿起桌上的酒杯,仰头一口灌下,指着秦牧眠笑道:“阿眠,酒是用来饮的,不是闻的。”
秦牧眠将杯中酒饮尽,眸子里一汪潭水深不见底,瞧着花绍,道:“你醉了。”
花绍吃吃笑起来:“我没醉,是你醉了,从你见到长歌的第一眼起,你便醉了。”
秦牧眠淡笑不语,花绍的目光落在了他胸前,眼神一沉,问:“伤好了么?”
“好了,不过是皮外伤,养两日便好了。”
花绍摇头苦笑:“你可真舍得,我还是头一次见你受伤。不过,你为那丫头付出这么多,不知她将来会不会承你的情呢!”
秦牧眠笑得云淡风轻,似是成竹在胸:“依你看呢?”
“我说不准,她本性太过善良,恐怕会坏事呢,可是……”花绍想到长歌那张倔强的小脸,不禁笑出了声:“她那股子不怕死的倔劲儿倒真是让我刮目相看,所以,今后如何,我真说不准呢。”
秦牧眠注目望着那轮孤寂的明月,坚定地道:“我信她。”
“你还真是……”花绍不知说他什么好,想到他明日便要启程回黎国了,便问:“这一趟回去,要在那儿带上好几年了吧。”
秦牧眠点头:“如今夏侯仪名义上是摄政王,实质上满朝文武已在心里将他默许为了大瀛国的皇帝。如今玉玺下落不明,诸侯齐聚大瀛,势必成为夏侯仪的眼中钉肉中刺,若强出头,恐对大局不利。父王做事本就低调,在此事上断不能给人留下把柄,如今带头回到自己的番地,也为其他诸侯作出了表率,夏侯仪心中对他的疑虑便会减轻几分,将来实行大计便容易许多。何况,我已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大瀛国已没什么久呆的必要了。”
花绍素手轻抬,为二人斟满了酒,将一只杯子递与了秦牧眠:“此去经年,你我情义常在,来日再聚时,定要大醉一场,那时,我祝你江山在手。”
秦牧眠看着手中甘醇的美酒,皱了眉:“只是有一事,还要拜托你。”
花绍很不高兴:“你我之间何言拜托二字?”
秦牧眠轻声道:“长歌……”
“你放心,”花绍郑重道:“等你回来,我定让她脱胎换骨。”
“好!”秦牧眠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我敬你。”
他二人仰头,共同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窗外,明月悄悄隐在了纤云身后,偷偷望着他二人,似是也深深地醉了。
自那之后,花绍便成了长歌的师傅。
泰安二十五年四月,大瀛国第八任帝王君邻天安葬皇陵,摄政王夏侯仪把持朝政,成为大瀛国历史上第一位代理皇帝。五月,黎王南宫嬴启程回到属地黎国,此举一出,诸侯一呼百应,相继回属,因玉玺失踪之谜而本应掀起的诸侯夺位之乱便偃旗息鼓了。次年元月,国主之位空悬已久,百官齐谏,摄政王夏侯仪顺应民心登基为王,号崇华,改年号为建宁,并追谥先皇君邻天为仁孝宗皇帝,奉先皇后为皇太后,入主百澜宫。于是,君家的天下,现在改姓为夏侯了。
建宁元年二月,崇华帝于千穗坛祭祀天地,由神官阎天机主持祭祀大典,是夜,阎天机所在星宿宫大火,火势持续了一夜,阎天机葬身火海,只剩一具枯骨。星宿宫化为灰烬,从此,大瀛不再设神官一职,原先星宿宫所在位置重修了一小亭,名为揽香亭,周围种满了梅花树,每至冬日,梅花遍开,如雪落凡尘,景色甚美。
市井流言,崇华帝的登基伴随着星宿宫的一场大火,天神不愿,崇华帝逆天行事,夏侯家的王朝注定动荡,这个江山,他是坐不稳的。
谣言归谣言,崇华帝的皇位坐得怡然自得,百姓生活依旧,大瀛国中,除了江山换了主人,并没有丝毫变化。
锦灰山庄坐落在钟灵山中,是个遗世独立的地方,江湖中人尽皆知,锦灰山庄少主是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人称公子眠。他年纪虽轻,可少年才俊,一把点额剑曾击败了江湖中数一数二的高手,震惊武林。只是,公子眠常年居于锦灰山庄中,从不轻易外出,见过他的人寥寥可数。锦灰山庄立于江湖却又远于江湖,江湖纷争从来与它无关,可哪里都少不了它的影子,其地位可见一斑。
可是,自崇华帝登基后,有整整十年,江湖上再也得不到公子眠的一星半点消息,有人说,公子眠是对局势太过失望,故而退出江湖,隐居山林了。也有人说,公子眠其实是在等着一个机会,他要将崇华帝的为人看个清清楚楚,然后做出他的决定。
众说纷纭,世人的猜测几分真,几分假,真真假假,又有多少能说中了公子眠的心思呢?
建宁十年二月,星宿宫大火所带来的谣言并未影响到锦灰山庄的宁静。钟灵山中大雪连下了三日,待它总算停歇下来,锦灰山庄已成了雪做的了。当初山庄初建时,因知道此地的白雪尤其,特意修筑了偏院,名唤踏雪苑,遍值梅花,与大瀛宫中的揽香亭有异曲同工之妙。从前秦牧眠在时,总爱在此处赏梅,秦牧眠走后,这里便成了花绍的专属领地,他一天大半时间几乎都是在这里度过的。
踏雪苑中,梅花尽数开了,嫣红的花瓣上落满了新雪,红白相间,如女子的白颊朱唇,甚是可人。地面上白雪皑皑,偶有花瓣飘落,在雪上零零散散躺着,带着些慵懒的倦容。开得最好的那株红梅下,花绍修长的身体裹在白狐裘袄中,伸手掐下一枝梅花,在手中把玩着,漫不经心地道:“我再问你最后一次,你是做还是不做?”
对面一个少女,容颜清丽,绣了金丝蝴蝶的白衣裹在白狐裘袄中,扬起冻得通红的瓜子脸庞儿倔强地瞪着花绍,一言不发,却是已初为少女的长歌。。
“不说话?”花绍的笑容更盛:“好大的本事,越来越不把我放在眼里了,是么?”
语毕,手指轻轻一松,花枝便悠悠坠落,打在了一个柔软的身体上,那毛茸茸的小东西身子颤了颤,便向长歌靠去。
长歌弯身将它抱起,裹进了披风里,那小东西探出头来蹭了蹭她的脖子,很是感激。尖尖的小鼻子呼出来的热气喷在长歌的肌肤上,潮湿得很。原来,这是一只白狐。
花绍冷冷的声音传来:“长歌,跪下。”
长歌看都没看他,重重地跪了下去,膝盖深深地埋进雪地里,寒冷顷刻间便包围了她,她禁不住打了个哆嗦。
花绍看她冻得发抖的模样,心中有些不忍,却还是冷着脸问道:“你连人都杀过,为何对一只畜生却下不了手了?”
“那不一样。”长歌终于开口。
“有何不一样?”
长歌看着缩在自己怀中的白狐,仿佛依稀看见十年前缩在秦牧眠怀中的自己,面对同样孤苦的小狐狸,她不忍心杀了它。
长歌昂起头,直视着花绍:“之前杀的那些人罪大恶极,死有余辜。可是这只白狐与长歌无冤无仇,长歌不能害它。”
“无冤无仇?”花绍觉得可笑:“你可以保证它今后不来害你么?”
“我……”长歌被他问得哑口无言,不敢吱声了。
“害你爹爹的那人,同样与他无冤无仇,最终不仍是将他害死了?你要记住,善良不过是道催命符,你越是善良,死得也就越快些。”他淡扫了长歌的膝盖一眼,冷冷道:“你就在这里跪着吧,什么时候杀了这畜生,什么时候再起来。”
说完,他也没了赏景的兴致,扔下长歌一人跪在冰天雪地里就要离开,刚走了没两步,花绍忽然注视着梅林深处,笑了起来:“绿衣,早就看见你了,还不快出来!”